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我市完成了徐纪、乌砂岗、小营盘、上顶、五墟、牛塘、吴甲、景家等8座水库(塘坝)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现将有关成果向社会公示。
一、 划界工作背景和意义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水利工程是实施防洪排涝、农业灌溉、抗旱供水、生态调节的重要基础设施。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对于保障其防洪、供水、水生态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是指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及水利工程的运行安全,各级政府依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划定河湖和水利工程的管理范围,明确对河湖和水利工程的管理权和执法权。
2023年3月,省人大颁发了新修订的《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条例中明确水库划界标准由上一版的“库区水域、岛屿和校核洪水位以下的区域。”调整为“库区水域、岛屿和水库征地线以内的区域;已建水库库区未征地或者征地线未达到正常蓄水位线的,按照不低于正常蓄水位线的标准划定。”。新条例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本次按照最新修订的《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2023年)对该8座水库(塘坝)管理范围线进行划定。
二、划定工作依据及技术规范
主要依据的法律法规和文件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2002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09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11年修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2006 年修订)、《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04年修订)、《江苏省长江防洪工程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2023年修订)、《镇江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镇政规发〔2023〕6号)。
另外,依据的主要规范、规程及标准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 44-2006)、《水利水电工程测量规范》(SL 197-201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全球定位系统城市测量技术规程》(CJJ73-2010)、《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设计规范》(SL 290-200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12898-2009) 、 《测 绘 产 品 检 查 验 收 规 定 》(GB/T24356-2009)、《防洪标准》(GB/T50201-2014)、《地籍调查规程》(TD/T1001-2012)、《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标准》(GB/T21010-2007)、《全球定位系统 GPS 测量规范》(GB/T18314-2009)、《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式第1部分: 1:500 1:1000 1:2000 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要点(试行)》、《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实施方案编制大纲》(苏水管〔2015〕105号)、《江苏省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技术规定(试行)》(苏水管〔2015〕64 号)、《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信息采集技术要求(试行)》(苏水管〔2015〕136 号)。
三、划界工作任务和标准
本次管理范围调整工作主要涉及:句容市境内8座水库(塘坝),具体划界标准详见下表:
表1-1 句容市8座水库(塘坝)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标准表
(表中正常蓄水位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
|
水库名称 |
水库等级 |
水库管理范围线 |
水库大坝保护范围线 |
所在乡镇 |
||
|
正常蓄水位 |
划界标准 |
大坝长度(m) |
距坝脚/坝两端距离/坡肩线外(m) |
|||
|
徐纪 |
小(2) |
30.38 |
正常蓄水位以下的库区、大坝及其两端各10米、大坝背水坡坝脚外10米、坡肩线外50米 |
250 |
10/10/50 |
白兔镇 |
|
乌砂岗 |
小(2) |
28.40 |
244 |
10/10/50 |
天王镇 |
|
|
小营盘 |
小(2) |
95.30 |
180 |
10/10/50 |
下蜀镇 |
|
|
上顶 |
小(2) |
28.00 |
180 |
10/10/50 |
郭庄镇 |
|
|
五墟 |
小(2) |
42.80 |
220 |
10/10/50 |
茅山管委会 |
|
|
牛塘 |
小(2) |
52.90 |
183 |
10/10/50 |
茅山管委会 |
|
|
吴甲 |
小(2) |
19.90 |
320 |
10/10/50 |
茅山镇 |
|
|
景家 |
小(2) |
34.70 |
200 |
10/10/50 |
茅山镇 |
|
正常蓄水位线内库区、大坝两端及大坝背水坡脚外有因历史遗留等问题存在的村庄或民房时,管理范围线由管理单位提出,句容市水利局与编制、实施单位商讨后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避让。
四、实施情况和完成内容
1. 项目来源
2024年3月4日,句容市政府同意按照最新修订的《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中的划界标准,对徐纪、乌砂岗等8座水库(塘坝)开展水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该8座水库(塘坝)依照《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进行水库管理范围线及大坝保护范围线的划定,进一步规范了水库的管理,确保了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2. 招标情况
按照《关于开展小型水库管理范围划界调整工作的函》,市水利局立即委托资质单位实施8座水库(塘坝)划界调整项目。
3. 实施过程
3.1 水库管理范围调整方案编报及批复情况
为了有力推进本项目顺利实施,2024年12月,受句容市水利局委托,根据有关技术规范、规定和政策性文件,并结合句容市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项目特点,镇江市长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句容市8座水库(塘坝)管理范围划定项目施工方案》(经镇江水利局审查通过),明确划界依据和标准,确定工作目标,确保成果质量符合相应的技术标准的要求。
3.2 水库基准线的测定。
(1)内业:在1:1000的工作底图上预划正常蓄水位线;
(2)外业:对预划的正常蓄水位线进行实地放样测量,对已划界成果中的大坝的基准线进行复核;
(3)再内业:根据外业放样及复核数据,对正常蓄水位线等基准线进行合理调整;
(4)再外业;对内业人员、检查员及水库管理人员的反馈意见进行外业补测。
3.3 管理范围线的划定。
(1)根据测定的水库正常蓄水位线、水库大坝的中心线、大坝背水坡坝脚线、大坝迎水坡坡肩线等作为水库划界的基准线,按划界标准划定管理范围线(局部位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适当调整);
(2)管理范围线(面)、保护范围线(面)、基准线的编码规则按照《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技术规程》DB32/T 4402-2022中的规定执行。
3.4 数据入库情况。
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成果数据入库代码以GB/T13923工程管理《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为依据,数据按照GIS表达标准,分点、线、面三种符号建立数据库。
4. 任务完成情况
本工作完成具体工作量如下:
表1-2 8座水库(塘坝)管理(保护)范围划界成果表
|
序号 |
水库名称 |
水库等级 |
正常蓄水位 |
库区管理范围线 |
坝长(m) |
大坝保护范围线 |
所属乡镇 |
||||
|
85高(m) |
长度(m) |
面积(㎡) |
坝头外/坝脚外(m) |
长度(m) |
面积(㎡) |
坝头外/坝脚外/坡肩线外(m) |
|||||
|
1 |
徐纪 |
小(2) |
30.38 |
1930.16 |
93878.37 |
西坝头外包管理房(大于10米)东10米/10 |
250 |
697.13 |
21737.71 |
坝头两端及坝脚外同管理范围/50 |
白兔镇 |
|
2 |
乌砂岗 |
小(2) |
28.4 |
1455.33 |
64992.69 |
西坝头外10米东坝头外包管理房(约55米)/10 |
244 |
804.23 |
21583.82 |
坝头两端及坝脚外同管理范围/50 |
天王镇 |
|
3 |
小营盘 |
小(2) |
95.3 |
1261.07 |
43977.98 |
北坝头外包溢洪道(大于10米)南坝头外10米/10 |
180 |
617.54 |
17331.35 |
坝头两端及坝脚外同管理范围/50 |
下蜀镇 |
|
4 |
上顶 |
小(2) |
28 |
1200.25 |
51188.84 |
10/10 |
180 |
614.02 |
15512.09 |
10/10/50 |
郭庄镇 |
|
5 |
牛塘 |
小(2) |
52.9 |
1196.94 |
55133.61 |
10/坝脚外至溢洪道河口外3米 |
183 |
546.06 |
15680.33 |
坝头两端及坝脚外同管理范围/50 |
茅山管委会 |
|
6 |
五墟 |
小(2) |
42.8 |
1242.06 |
44411.61 |
10(南侧避让村庄)/10 |
220 |
633.83 |
17258.93 |
10/10/50 |
茅山管委会 |
|
7 |
吴甲 |
小(2) |
19.9 |
1770.38 |
101190.16 |
10/10 |
320 |
894.80 |
26362.37 |
10/10/50 |
茅山镇 |
|
8 |
景家 |
小(2) |
34.7 |
951.29 |
38125.63 |
10/10 |
200 |
647.24 |
16611.65 |
10/10/50 |
茅山镇 |
|
总 |
|
|
|
11007.48 |
492898.89 |
|
|
5454.85 |
152078.25 |
|
|
五、施工方案审查情况
2025年2月13日,句容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8座水库(塘坝)管理范围调整方案的符合性审查会议,会议集体讨论后,一致认为:《施工报告》内容与实际施工情况相符,水库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符合《江苏省水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六、成果展示
1. 成果资料清单及数量,详见表格。
|
序号 |
资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
1 |
8座水库(塘坝)管理范围施工报告 |
1 份 |
Pdf格式 |
|
2 |
8座水库(塘坝)管理(保护)范围界线图 |
1 套 |
Cad格式 |
|
3 |
8座水库(塘坝)划界成果数据库 |
1 套 |
Shp格式 |
2. 8座水库(塘坝)管理范围线划定成果图展示。
图1 徐纪水库
图2 乌砂岗水库
图3 小营盘水库
图4 上顶水库

图5 五墟水库

图6 牛塘水库
图7 吴甲水库
图8 景家水库
特此公示。
2025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