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向许可机关提交上一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截至2026年3月31日,共有10家劳务派遣单位(名单附后)仍未提交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请以上单位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截至2026年4月27日)向我局提交2025年度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如实报告相关事项。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报送劳务派遣经营情况报告的单位,年度核验不予通过,且在劳务派遣行政许可期满后,许可机关将依法不予延续。若单位不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可按规定申请办理注销劳务派遣经营许可手续。
特此通知
联系人:高 斌0511-87288237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3日
附件:限期改正单位名单
1、江苏永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2、句容同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镇江市博锐启智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4、句容协众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5、镇江君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6、句容市鼎诚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7、彤彤人力资源(镇江)有限公司
8、句容天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镇江辉阳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10、镇江优帮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