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俊伟:
你单位于2025年11月20日向我局提出关于巫俊伟的工伤认定申请。经调查核实,因用人单位与你通过协商解决,申请撤回工伤认定申请,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我局于2026年1月12日终止该工伤认定。
我局向你邮寄送达。因你拒收,该文书未能有效送达。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8号)第十七条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意见》(苏人社规〔2022〕7号)第三项第三十二款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工伤认定终止决定书》(苏1183工终〔2026〕2号)。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领取该文书。
文书领取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35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7279428
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