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扶持的范围和对象
农资经营主体及覆膜主体。
2、申报条件
要求在本市具备较大批发市场的农资经营主体,回收的废旧农膜有稳定的处理或利用渠道。
3、资金使用范围
废旧地膜的回收归集、运输、无害化处置、农膜原位监测等。
4、补助标准
废旧地膜按每斤1.8元标准进行补助。
5、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上报各单位需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符合要求的项目才可以上报,同时按项目要求出具相关材料及本单位公章。
6、绩效目标
废旧农膜回收覆盖面积≥2500亩,废旧农膜回收率>90%。
7、申报时间
截止2026年8月7日
联 系 人:唐明 电话:0511-87328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