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登记决定书
句政务服务撤字〔2025〕6号
句容市赵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9月22日收到12345工单反映句容市赵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4日的设立登记存在提交虚假材料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本机关依职权立案调查。经调查,句容市赵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住所材料取得公司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句容市赵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8月4日的设立登记。
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句容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句容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2025年12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