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5年小型生活垃圾压缩车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苏省句容市滕家新村53号 获取谈判文件,并于2026年 1 月 20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见草图。
标段1: 2025年小型生活垃圾压缩车采购 ,报名费300.00元。
建设地点:句容城区指定地点。
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62000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本次招标内容为2025年小型生活垃圾压缩车采购,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采购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招标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6年 1 月 9 日-2026年 1 月 15 日,上午 8 :30 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
在 江苏省句容市滕家新村53号(句容市上海公寓东侧) 报名并且领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也可以以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25342284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费用为3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得参加开标。
报名时须携带该项目所需资质等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③.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④投标人提供为授权委托人的缴纳的社保证明(公告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公章)。若资料不齐全,审核报名时将不予通过。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5年 1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在黄梅街道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黄梅街道容宁创业园六楼会议室)交易。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谈判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谈判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资格审查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本次资审时所涉及的资格证明材料均以投标单位提供的投标文件里资格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如投标人在开标时提供的资料不完整,则资审时不予认可。
五、评标细则
1、详见招标文件
六、注意事项
1、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申请表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2、报名者请携带身份证件原件,报名费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参加交易,未报名者不得进场参加交易。
3、报名结束后,交易采用竞价方式。
4、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场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5、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未成交方退还保证金。
6、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7、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报名联系人:高工,联系电话:18118974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