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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主体

来源: ${currentUser.inDepartmentName!}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5-07-30 09:58

行政检查主体类别

行政机关

法定代表人

李本春

单位地址及邮政编码

句容市华阳北路18

        212400

举报投诉电话

0511-87263171

实施行政检查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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