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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地路北侧地块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来源: 句容市开发区管委会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6-07-13 17: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地路北侧地块环境整治工程已由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代理公司为 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⑴工程地点:句容经济开发区

⑵工程规模:造价约96万元

⑶计划工期:4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

注:建造师有效期为电子证书使用时限内,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如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事【2021】40号)文件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电子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资审方式

本工程资审方式:   资格后审  

1)公告时间:2026年 7 月 13 日 至2026年 7 月 17 日

2)报名时间:2026年 7 月 13 日 至2026 年 7 月 17 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3)报名地点: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句容市开发区世贸汇金大厦三单元,电话:15720750534)报名并且领取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所需提供的报名资料也可以以电子扫描件发送邮箱305633767@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经审核合格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没有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费用为300元/标段,招标文件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的相关费用不退。未领取招标文件和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不得参加开标。

4)开标时间:2026年 7 月 24 日下午2:30分 开标地点:开发区容宁创业园四楼会议室

报名时携带以下报名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委托书同时需法人签字),法人本人报名时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条件

5.1投标人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有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其他条件

1)项目经理取得安全培训合格证书

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须到场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工程进行投标。

6. 评标细则

6.1对投标人资格审查

1)企业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安全培训合格证B类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提供动态核查企业资质(招标公告规定的资质)核查结果达标承诺书,格式自理【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提供为项目经理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如投标人注册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相应的文件规定;

   2.项目负责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

8)投标人提供为授权委托人缴纳的近一个月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前一个月,不包含当月)(复印件加盖公章)

9)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③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④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分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等企业高级管理岗位;

⑤项目负责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⑥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以其他身份在其它工程中履职的,同样视为有在建工程,但同一地点同一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且不超过执业范围的除外。

10)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列入限制市场准入要求: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未被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关于公布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清办〔2024〕12号)以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关于公布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限制市场准入及批评提醒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5〕183号)中列入限制市场准入企业和人员名单;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已解除限制市场准入状态的,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2025』12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6.2本工程采用“合理低价法”的评标方法。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

评标基准价=A×K,K 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现场当众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6%、97%、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100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分,每偏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当投标文件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书中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评标委员会也可现场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企业成本报价竞标: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的;

2)投标文件中未详细列出成本节约措施、优惠条件、内容和理由,或者内容不完整、不全面、缺乏说服力的;

3)投标文件中存在其他重大的、需要澄清或说明的问题的;

4)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经评审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与所有投标人相应投标价格中的最高价间的价差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数量,计算出合价差或者单项费差。

注:a、所有合价差和单项费用差的总计金额大于投标文件所列明的利润总额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b、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

定标方法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结果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按本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则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则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工程的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若得分最高者有2家及以上时,以报价低者排序在先,若报价相同采用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6.3、本工程设最高限价,但不作为评标的依据,只作为控制各投标报价的上限,各投标人经评审后的投标总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工程清单子目缺项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6.3.1对出现以下状况的确定:

3.1经评审报价低于工程成本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计算下浮幅度时,百分数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3.3评委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3.4中标单位的确定: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址:句容市华阳西路

联系人:徐工     电话: 1805288586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点:句容市开发区世茂汇金大厦三单元

联系人:张工     电话: 15720750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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