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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句容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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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对现行的《句容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办法》(句政发〔2023〕51号)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句容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句容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办法

为进一步优化重大产业项目落地评估流程,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提升落户项目的质量和水平,科学合理配置要素资源,切实加大有效投入,根据镇江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优化措施,按照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办法。

一、机构设置

句容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由市工信局、发改委、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为牵头单位,具体负责工业(含生产性服务业)项目、服务业(除生产性服务业、文旅外)项目、文旅项目、农业项目产业评估工作。除牵头单位外,市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水利局、数据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司法局、税务局、人社局、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等部门作为配合单位,牵头单位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项目评估参与单位,必要时可邀请行业专家、市人大、市政协相关负责人参与评估。

二、评估范围

本办法明确的产业评估项目为全市新建、改扩建产业项目,须在招商云平台上完成填报,其中新增建设用地工业项目须通过市商务局招引评估。产业项目评估范围为:

1. 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项目、服务业项目、文旅项目以及总投资2000万元及以上的农业项目,且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或相关规划调整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由常务副市长牵头评估,其他项目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评估;

2. 其他涉及租用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等存量资产1000平米及以上产业项目,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500亩以上产业项目,根据产业类别,分别由分管副市长牵头评估。

三、评估要求

依据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及相关产业发展规划,重点评估:

1. 产业政策。工业项目是否落户开发园区,是否符合我市开发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是否符合国家、省、市产业准入条件和发展方向。

2. 布局选址和用地:重点评估拟选址区域和拟用地情况,与周边产业的协同情况,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是否符合经市政府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否纳入成片开发方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除外),是否符合供地政策,项目用地规模、总建筑面积、建筑密度、容积率是否合理(坚持节约集约用地,项目用地规模不得突破《江苏省建设用地指标》,研发项目用地容积率一般不低于2.5,新上工业项目容积率需达2.0左右,最低不少于1.5。项目有工艺要求的,建筑密度在满足消防、环保、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其指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原则上不低于45%)。评估项目合理用地年限,对申请工业用地出让年限30年的,要对决策依据进行评估(管理标准及责任分工详见附件10)。

3. 经营和投资能力。投资方实力、行业地位、经营能力;项目投资总额及构成、亩均投资强度、设备投资占总投资比重、竣工投产后年销售收入、亩均年销售收入、年税收总额和亩均税收。对总投资5亿元以上项目,由牵头单位确定是否需对投资方进行尽职调查(大型央国企、上市公司等可不进行尽职调查)。

4. 安全环保可行性。项目总能耗规模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镇江市项目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标杆值0.6吨标准煤/万元,控制值0.87吨标准煤/万元,限定值1.01吨标准煤/万元)。碳排放是否符合相关要求。“两高”及高能耗产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等指标要求,按照《关于优化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保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镇政传发〔2023〕3号)文件执行。项目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安全生产可行性及是否存在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隐患等。

5. 开工建设可行性。(1)新增用地工业项目(含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要符合建设用地组卷报批基本条件,能在通过产评会后12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建设,前期手续可按照“拿地即开工”模式报批,开工后3个月内主要厂房达正负零;(2)租赁厂房或利用闲置厂房新上项目,应在3个月内进场装修,15个月内完成设备进场调试;(3)涉及存量土地出让的项目应符合上位规划及相关要求,不超过6个月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规划和建设等审批手续,并开工建设。(4)分期投资的,分批次确认开工、投产;50亩用地以下项目原则上不分期实施;(5)对不新增用地的生产性服务业,因生产设备较少,9个月内应能够正常经营。

四、评估流程

1. 各镇(街道、管委会)需先行进行自评估,重点评估开工建设可行性,同意后由镇(街道、管委会)在招商云平台上完成填报并向牵头单位提交书面材料,提交材料包括(不仅限于):

(1)经拟落户镇(街道、管委会)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确认的《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新增建设用地的工业项目需提供市商务局的招引评估意见。

(2)项目详细情况介绍(具体内容应基本达到可研报告深度)或可研报告。

(3)有关证明材料,包括投资方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简介、资金证明、已投资项目相关建设情况和运营情况,产品研发证明等。

(4)项目所在镇(街道、管委会)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及项目计划用地选址示意图、建设规划总平面图(含技术经济指标的CAD图)。

(5)项目拟签约协议文本,文本中应考虑各项风险因素,需设置相应对赌条款,且明确亩均投资、亩均产出、亩均税收值,如无此类条款,不予受理评估申请。

2. 牵头单位接受申请后,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材料送达相关参与评估单位。

3. 参与评估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出具意见,确认项目能在规定时间具备开工条件后,方可开展评估工作。

4. 对总投资10亿元(或1亿美元)及以上的,或新经济类、新兴产业类等未在国内有典型行业标杆可参考、产评会无法形成统一意见的,或由产业基金进行主投、领投的工业项目,需由专业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农业项目以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服务业、文旅项目在材料送达的5个工作日内,牵头单位可视情况选择是否咨询专家意见,形成书面材料。

5. 牵头单位组织召开评估工作会议,可视情况组织现场查看。主要流程如下:

(1)投资方和项目拟落户地介绍项目情况;

(2)项目评估方提问。提问结束后,投资方离席,评估会议内部讨论;

(3)项目评估方发表意见,明确态度和观点。

6. 牵头单位综合各方意见(主要包括与会部门意见、第三方机构评估报告、专家咨询意见等),出具评估意见,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或相关规划调整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由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会签,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签发;其他项目,由分管副市长会签,报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签发。

原则上,评估工作完成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确定第三方机构、专家时间,修改可研报告及二次征求专家意见时间不含在内)。

7. 需报镇江进行产业评估项目可邀请镇江发改委参与评审,评审通过后按镇江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优化措施相关要求,由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上报镇江市重大项目办进行评估审查。

五、评估结果运用

1. 牵头单位及时将评估结果反馈参与评估工作的单位和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将产业评估意见及项目信息同步报镇江市发改委备案。项目拟落户地应依据评估意见办理项目签约手续,明晰与项目投资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并将正式签约文本反馈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及相关牵头单位。

2. 项目投资方应严格按照项目签约内容进行项目的备案或核准、规划、用地、建设等报批报建手续。市行政审批部门严格按照综合评估意见办理项目法人设立、项目立项、施工许可等手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严格按照综合评估意见,办理供地手续和落实《投资发展监管协议书》签订事宜办理用地规划许可、规划方案审查、工程建设规划许可等手续;市住建部门严格按照综合评估意见,办理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手续;市发改、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水利等项目建设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综合评估意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并落实监督职责。

3. 未通过评估的项目,一律不得签约落户,通过评估的项目建设方案若有较大调整(投资人、股权、主要经营范围变更,用地面积调整,产品方案调整,工艺变更等),须重新报评估牵头单位开展评估。

4. 在评估意见限定时限内未能如期开工的项目,评估意见自行作废,并将项目计入当年相关考核减数。废止后拟继续实施的,须报评估牵头单位重新评估。

5. 项目通过产业评估后,按照《句容市土地出让工作前期会商机制》,对征地拆迁、林地、水利、交通、生态环境、文物保护等净地出让清零事项,规划条件,出让方式,落实对赌协议情况,竞买资格条件和挂牌条件设置,投资发展监管协议等事宜进行会商,明确土地出让具体方案,加快项目供地节奏,助力项目早开工。

6. 加强项目履约监管。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及项目建成后,各板块要加强后续跟进,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建成后的效益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市重大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及牵头单位。在协议期限内未达到预期目标的,要按协议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履约监管失责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其他

1. 项目评估相关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2. 严明产业评估纪律。对违反本办法进行产业评估、评估把关不严以及未经产业项目评估而擅自启动项目的单位,由市纪委监委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3.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市发改委、工信局、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原《句容市重大产业项目评估工作办法》(句政发〔2023〕51号)废止。本市其他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附件:1.《工业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

      2.《服务业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

      3.《文旅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

      4.《农业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

      5.项目详细情况介绍(参考模板)

      6.工业项目产业评估流程图

      7.服务业项目产业评估流程图

      8.文旅项目产业评估流程图

      9.农业项目产业评估流程图

      10.工业地价分级管理标准及责任分工


附件1 工业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

附件2 服务业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

附件3 文旅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

附件4 农业项目申请产业评估基础研判表

附件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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