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单位三名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遗失,相关信息如下:
姓名:邹利东,男,执法证号:10110697124
姓名:陈 超,男,执法证号:10110697123
姓名:耿 超,男,执法证号:10110697120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上述行政执法证即时作废,不再具备行政执法效力。任何非本人持上述证件开展行政执法及其他公务活动,均属无效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并可向我单位举报。凡利用该作废证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句容市宝华镇人民政府
2026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