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政行复〔2026〕6号
镇江祝枝山乳业有限公司:
张振雨不服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投诉举报处理行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1月9日依法予以受理。经审查,你单位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规定,本机关决定通知你单位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因本机关2次通过EMS邮寄方式向你公司住所地送达,均被退件,导致未成功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句政行复〔2026〕6号),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上述通知书及相关材料,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如你单位参加本案行政复议,请在本通知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交你单位的基本情况、书面意见书及相关证据材料。你单位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参加行政复议权利。
二〇二六年三月五日
联系电话:0511-87268016
联系地址:句容市和爱路6号 句容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2楼 行政复议登记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