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人民政府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法治政府建设 > 行政复议

〔2023〕句行复第084号- 孙某某不服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案

访问量:

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2023〕句行复第084

申请人:孙某某

被申请人: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所地: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

法定代表人:谢兵,系局长。

第三人:江苏某公司。

负责人:高某

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苏1183工不认〔202319号)20231121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同日依法已予受理。因案情复杂,本机关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30日。

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提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准予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二〇二四二十六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