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查封不动产处置流程繁琐、周期较长等问题,日前,市人民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司法局等部门协同发力,创新推行不动产“带封过户”工作机制,实现司法执行与不动产登记高效衔接。
据悉,在该机制推进过程中,市人民法院严格开展案件筛选、权属核查与协议审查,严把准入关口;市司法局公证处全程提供调解、买卖合同公证、资金监管等服务,实现交易资金闭环管理;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优化办理流程,凭法院协助执行文书“带封”完成转移登记,登记办结后查封同步解除。
相较于传统司法处置路径,“带封过户”大幅精简流程,省去先行解封、司法拍卖等环节,显著压缩处置周期,提升资产流转效率。同时,购房款统一纳入公证监管账户,按协议顺序清偿,有效防范资金挪用与违约风险,实现资金安全可控。
杨紫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