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编制该《预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依法依规科学实施地震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减少地震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2、问:编制依据有哪些?
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江苏省防震减灾条例》《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江苏省地震应急预案》《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地震预警管理的决定》《江苏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规定》《镇江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镇江市地震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3、工作原则是什么?
答:抗震救灾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资源共享、快速反应的工作原则。
4、指挥机构组成及职责是什么?
答:指挥长:Ⅰ级、Ⅱ级、Ⅲ级响应时由市长担任;Ⅳ级响应时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担任。
副指挥长:Ⅰ、Ⅱ、Ⅲ级响应时由分管应急工作的副市长、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地震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局局长担任。Ⅳ级响应时由市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住建局局长(地震局局长)、市消防救援局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地震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资规局、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体广旅局、市卫健委、市市属国资管理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市委网信办、国网句容市供电分公司、市人武部等有关部门和单位。
市指挥部主要职责: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研究制定全市抗震救灾的有关重要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地震趋势、震情、灾情会商研判,以及地震灾害调查评估工作;按要求报请上级政府启动Ⅰ、Ⅱ和Ⅲ级地震应急响应,决定启动Ⅳ级地震应急响应;决定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全市地震灾害的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组织消防救援等队伍参与抢险救灾;组织开展地震灾情和救援信息上报,以及地震舆情应对工作;组织指导地震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和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协调、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管委会)及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开展地震应急救援工作;研究决定全市抗震救灾的其他重大事项;按照市指挥部的部署,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地震灾害的先期应急处置工作。
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市指挥部成员单位是市抗震救灾组织领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部署,根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合作,确保抗震救灾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5、地震灾害如何分级?
答:地震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级,分别对应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响应。
特别重大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特别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重大地震灾害: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人以上、20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较大地震灾害: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较大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一般地震灾害: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灾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