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驻句单位:
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废止《政府重点投资项目变更验收及移交管理细则》(句政发〔2019〕51号),请认真落实到位。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