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化落实审计整改农民工实名制
管理及工资代发监督管控的通告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在建工程项目部:
近期,审计组审计发现我市存在农民工工资发放监管缺位、工资发放与实名制清单不符,有公职人员涉嫌套取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为严格落实整改要求,规范工资支付管理,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严肃财经纪律与公职人员履职纪律,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现就强化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工资代发监督及流程管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明确禁止情形与界定标准
1.财政供养人员界定: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离退休人员及按规定由公共财政支付工资福利的其他人员。
2.严禁违规代发:严禁通过财政供养人员代发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必须直接足额支付至本人实名银行账户。
二、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管理
各用工单位须严格执行用工实名制规定,对招用农民工的身份信息、用工考勤等资料进行真实、完整登记,建立 “一人一档” 实名制管理台账,确保台账与实际用工、考勤情况高度一致。实行实名制信息动态更新机制,农民工进退场须及时完成台账变更,严禁虚增、伪造用工信息,杜绝 “挂名领薪” 等违规行为。依托镇江市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实名制信息、考勤记录实时上传、数据同步核验,确保用工全流程可追溯。
三、强化工资代发全过程监督管控
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各用工单位农民工工资须全部通过专用账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严禁截留、挪用、套取工资资金。工资发放前,须逐一核对实名制清单、考勤记录及工作量核算结果,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后,报行业监管部门审核备案;工资发放后,及时留存代发凭证、银行转账记录等资料归档备查,确保发放人员、金额与实名制清单完全一致。强化代发银行协同监管责任,督促其严格履行工资发放审核义务,对异常发放情况第一时间预警并反馈监管部门。
四、健全流程管控闭环机制
构建“用工登记—考勤核算—工资审核—代发公示—归档核查”闭环管控体系,明确各环节责任主体与操作标准。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同联动,日常监督每月开展1次,专项检查每季度开展1次,重点核查工资发放与实名制清单的一致性,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依法快速核查、处置各类维权诉求。
五、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针对公职人员套取农民工工资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坚持零容忍态度。对涉嫌违规违纪的公职人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纪律要求,依法依规作出相应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用工单位虚增用工、伪造考勤、套取工资等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惩戒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强化整改落实与长效管理
各相关单位、用工主体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本通告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落地见效、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我局将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拒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监督举报电话:0511-87265311
监督举报邮箱:87265311@163.com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