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
现将《2026年统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句容市统计局
2026年3月10日
2026年全市统计工作要点
2026年,市统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持续优化统计监测服务,扎实推进普查调查,全面提升数据质量管理,全力夯实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市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建引领,凝聚统计合力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对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坚决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责任领导:余俊;责任科室:办公室)
2.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持续打造“数‘句’先锋”党建品牌,推进基层党建书记项目,推动党建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充分发挥党组织在统计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责任领导:余俊;责任科室:办公室、党支部)
3.坚持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实际加强警示教育,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按要求做好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各项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常态化开展谈心谈话,筑牢廉政防线。建立健全局机关考核办法,坚持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确保取得实效。(责任领导:余俊;责任科室:办公室)
4.持续推进落实整改。配合做好市委巡察以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责任领导:余俊、王荣;责任科室:办公室(财务科))
二、优化监测预警,服务发展大局
5.强化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深化GDP支撑指标监测,健全完善经济预警监测机制,强化与发改、工信、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趋势性、前瞻性和协调性的把握,提高经济形势研判分析能力。按照市委巡查办要求,做好高质量发展监测工作。(责任领导:焦一明牵头;责任科室:综合科、工业科、服贸科)
6.做优重点领域专题分析。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延伸统计监测分析触角,聚焦新质生产力,重点加强两群三链、两大特色行业、数字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统计监测与分析。加强新增长点调查监测,精准捕捉经济发展新动能,为决策提供精准统计支撑。(责任领导:陈太军、王荣、焦一明;责任科室:综合科、工业科、服贸科)
7.提升统计产品服务质量。加强《统计月报》《统计专报》等各类统计产品的开发,持续推进“月初有快报、月底有预报、情况有专报、专题有研报”的工作机制,及时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精准统计支撑。(责任领导:焦一明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工业科、服贸科)
充分发挥统计“信息窗”作用,规范统计数据公布流程,加强经济信息解读,为社会各界提供权威、准确的统计服务,推动宏观趋势与微观感受更好结合。(责任领导:余俊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综合科、工业科、服贸科)
三、深耕调查普查,摸清市情家底
8.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严格按照国家局、省局、镇江市局的工作要求,统筹谋划好四农普各项工作。督促各板块组建普查机构、落实普查经费。开展普查综合试点,有序推进“两员”选聘培训、普查区划分和建筑物标绘、单位清查、数据处理、普查登记等各项工作。强化宣传动员,做好“两员”补助、普查物资、宣传用品等支撑保障。扎实开展农业普查底册单位清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责任领导:王荣;责任科室:市农普办,服贸科(农村统计科))
9.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后续工作。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工作安排,在摸清全市人口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础信息的基础上,做好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开发利用及业务总结工作,及时为有关部门提供人口统计信息。充分发挥调查资料社会效益,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人口统计信息支持。(责任领导:焦一明;责任科室:综合科)
四、强化统计监督,严抓数据质量
10.强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治统计造假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内容的强化学习。推进统计法进党校常态长效,刚性落实“凡培训必讲法”。结合“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责任领导:王荣牵头;责任科室: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
11.健全全流程质量管控。严格执行统计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制度,在数据采集、审核、评估、发布等环节进行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深化与税务部门的合作,运用税务等行政记录定期开展数据比对分析,持续提高调查单位数据逻辑性。(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科室)
12.持续推进执法监督。持续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切实做好学习教育、协同检查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在实处。持续优化和完善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协同贯通机制,切实强化部门联合监督机制,提高统计监督质效。严格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工作要求,根 “双随机”工作安排,规范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发挥检查震慑作用,推动各统计调查单位、统计调查人员遵守统计调查制度,切实筑牢数据质量防线。(责任领导:王荣;责任科室:办公室(统计执法监督科))
五、聚焦基层基础,筑牢统计根基
13.持续推进纳规列统。持续完善“准四上”单位动态监测机制,全力做好列统摸排,加强月度单位入库的指导,推动“四上”单位应入尽入,夯实统计基础。(责任领导:王荣牵头;责任科室:综合科(投资科)、工业科、服贸科)
严格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退库管理,秉持实事求是原则,准确划分行业分类,严守数据采集入口关。(责任领导:焦一明;责任科室:综合科(投资科))
14.持续强化业务培训与队伍建设。以规范化和专业化为导向,持续加强基层统计能力与队伍建设。一方面,推动各乡镇(街道、园区)加强统计机构体系建设,督促基层加强村级协管员管理,确保基层统计工作有序开展。(责任领导:王荣;责任科室:办公室)另一方面,制定分层分类培训计划,强化实践培训,通过专题讲座、案例探讨、交流研讨等形式,加强对全市及新增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指导,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专业素养。(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科室)
15.持续强化机关内部管理。健全完善财务管理、机关内部管理等各项制度机制。持续加强统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严格按要求做好审计整改等各项工作。(责任领导:各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各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