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项)
《镇江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第三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的第四十九项整改事项已整改完成。根据《镇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事项
生态公益林等生态空间管理不到位。句容市乐谷旅游发展公司违规占用宝华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控区域150亩,建设游乐设施及民宿;宝源矿业公司违规占用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控区域4亩,建设废水沉淀池、堆放工业固废;筑源材料公司违规占用省级生态公益林管控区域9亩,从事露天喷漆作业并堆放固体废物。
二、责任单位
句容市委、市政府
三、验收单位
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镇江市生态环境局、镇江市公安局
四、整改目标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拆除违法违规建筑物,取缔“散乱污”,消除环境风险,被侵占林地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森林植被。
五、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底前
六、整改措施
(一)对破坏林业资源等行为组织开展调查,全面核实涉及违法侵占林地面积及是否造成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调查核实发现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程序;涉嫌刑事犯罪的,按照行刑衔接的要求,及时移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置。
完成情况:2021年4月,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乐谷”侵占林地建设13栋民宿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2024年7月,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乐谷”侵占林地建设8栋民宿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2024年7月,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乐谷”占用集体土地建设游乐设施等行为依法立案查处。2024年9月,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对“乐谷”建设休闲观光活动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024年5月,句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江苏筑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侵占林地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占用林地面积3015平方米(4.524亩)。因该公司初犯、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经案审会会商未进行行政处罚。
2024年5月,句容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句容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占用林地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占用林地面积2508平方米(3.762亩)。因该公司初犯、且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经案审会会商未进行行政处罚。
(二)2024年8月底前,句容市对乐悠谷景区违规项目进行评估,核实涉及违法侵占林地、土地行为总占地面积。组织审计单位对区域建筑物、资产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清单,并组织专家对项目情况进行评估。按照法律规定,责令改正存在的违法行为。2025年6月底前,对乐悠谷景区相关违法违规项目取缔到位,拆除违法违规侵占林地、建构筑物;2025年12月底前,恢复被侵占林地林业生产条件及森林植被。
完成情况:经对乐悠谷景区违规项目进行评估、核实,乐悠谷景区违法侵占林地、土地约33.6亩,其中31.2亩位于省级生态管控区范围内,主要建设游乐设施、民宿等。截至目前,游乐设施和21栋民宿均已拆除,现场已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播撒草种恢复植被。
(三)2024年9月底前,句容市、丹徒区对宝源矿业、筑源材料、丹徒洗砂厂相关违法违规项目取缔到位,拆除违法违规侵占林地、土地的机械设备、建构筑物,完成物料及场地清理,做好“两断三清”;2024年12月底前,恢复被侵占林地林业生产条件及森林植被。
完成情况:2024年3月,江苏筑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完成林地范围内建筑材料清运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森林植被。2024年4月,句容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完成占用林地的洗车设备拆除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森林植被。
七、整改完成情况
我市对照整改目标和时限,逐项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句容市乐谷旅游发展公司侵占林地建设民宿、侵占集体土地建设游乐设施和环境影响登记表未依法备案的行为均已立案查处并进行行政处罚。二是“乐谷”项目的游乐设施和21栋民宿均已拆除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森林植被。三是句容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和江苏筑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已完成占用林地的设施、材料清理和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及森林植被。相关问题已整改到位。
如对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年4月27日至2026年5月21日)向市攻坚办反映。
监督电话:0511-87289381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