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民政局
政府信息公开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文件

关于“东方河畔新村”住宅区命名公告

访问量: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地名行政主管部门(民政)对有关专业主管部门批准的地名进行备案和统筹归集,现予以公告。

序号

标准地名

汉语拼音拼写

地名类别

所在区域

地理位置

批准机关

批准时间

批准文号

1

东方河畔新村

Dōngfāng Hépàn Xīncūn

住宅区

郭庄镇

同意将位于琅琊大道与宁茅线交会处西北侧、东至琅琊大道,西至规划道路,南至宁茅线,北至规划道路,占地面积21556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45209.97平方米的地块住宅小区命名为“东方河畔新村”

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3日

句政建字【2026】14号

文章关键词:
分享文章到
扫码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