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公交车换电项目,于2025年9月26日在句容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发布磋商公告,现对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的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现对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评分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修改:
修改后:
电池交付能力(10分) |
响应单位所选用电池厂必须在该项目确认中标人公示后签合同之日起35天内将电池交付到句容指定地点。 在此基础上承诺每提前一天交付加2分,此项最高加10分。 注:承诺函格式自拟,须盖响应单位公章以及电池生产厂家盖公章。 |
电池质保承诺(10分) |
为保障电池5年或30万公里售后及质保有效进行 在此基础上承诺保障电池年限每增加一个月或者5万公里加2分,此项最高加10分。 注:承诺函格式自拟,须电池生产厂家盖公章,且响应单位加盖公章 |
两电延保(10分) |
原车电机和电控延保,延保期限与新电池质保期(5年或30万公里)保持一致,延保期内,免费检查、维修、维护、更换零部件等,其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采购方不另行付费。 在此基础上承诺保障两电延保年限每增加一个月或者5万公里加2分,此项最高加10分。 注:响应单位出具上述延保承诺函且盖公章得10分,否则不得分 |
原磋商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磋商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句容市公交总公司
采购代理:江苏高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