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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宝华镇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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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宝华天然气有限公司:

为疏导上游气源价格上涨矛盾,按照句容市与江苏宝华天然气有限公司特许经营权协议精神和南京市发改委《市发改委关于调整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发改价费字〔2023〕410号)文件,参照南京港华总公司同网同价政策,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调整宝华镇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调整销售价格

居民用户第一、二、三档销售价格分别调整为3.03元/立方米、3.64元/立方米、4.24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34元/立方米。

阶梯用气量标准保持不变,即第一阶梯年用气量≤400立方米;第二阶梯年用气量>400立方米≤1100立方米;第三阶梯年用气量>1100立方米。

二、优化低收入群体保障措施

对经市民政局、市总工会认定的低保户、特困职工家庭,每户每月按实际用气量最高减免12立方米。

三、执行时间

自2026年2月1日起,用气量按调整后的价格标准执行,2026年2月1日起的第一次抄表气量仍执行原价。

四、有关要求

你公司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做好抄表计量、价格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宝华镇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句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月22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住建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宝华镇政府。

句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2日印发

附件

宝华镇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类别

年用气量

(立方米)

分档价格

(元/立方米)

备注

居民用户(家庭人口为3人及以下用户)

第一档

0-400(含)

3.03

家庭人口为4人及以上用户,第一、二档年用气量上限分别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确定,分档价格不作调整。

第二档

400-1100(含)

3.64

第三档

1100以上

4.24

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不执行分档气量

3.34

包括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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