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相关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管委会编制《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及相关目录将适时更新,并在句容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发布。
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会依据相关职能和法律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涉及的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除保密或依法免于公开外,均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予以提供。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
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要通过句容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 www.jurong.gov.cn公开政府信息。咨询电话:0511-80779703。
(二)公开范围
本镇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5类:
1、信息公开指南。
2、信息公开制度。
3、信息公开年报。
4、信息公开目录。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人事任免、部门文件
(三)公开时限
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对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的信息,要及时更新,进行有效维护。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的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许可依据等信息应长期留存。
二、依申请公开
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自即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填写《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向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会提出申请。
(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1.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室
通信地址: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
邮政编码:212400
联系电话:0511-80779703
传真电话:0511-80779707
受理时间:工作日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以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申请表应当填写完整、内容真实有效。《申请表》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或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获取,也可在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复制有效。
个人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请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了提高申请的处理效率,申请人应对所需信息尽量描述详尽、明确;若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方式:
(1)通过信函、传真申请。请填写完整《申请表》并附相关复印件,在信封或传真内容空白处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办公场所(办公室)提交申请及相关复印件。
2、申请的办理
(1)审查。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收到《申请表》后,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或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
(3)答复。能即时答复的申请应该及时答复;对不能即时答复的申请,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出具《信息公开告知书》。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本单位将适当延长答复或提供信息的期限,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如果单份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政府信息公开请求,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4)提供信息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属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职责范围内的信息,将口头或书面向申请者提供信息。
对不属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职责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将向申请人说明或告知所属公开机关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l、属于国家秘密的;
2、属于商业秘密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商业秘密被泄露的;
3、属于个人隐私或者公开可能导致对个人隐私造成不当侵害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免以公开的其它情形。
(四)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镇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管委会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