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1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0〕57号)文件精神,结合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执行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以下简称“贯标”)的工作部署,现就我市贯标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和省医疗保障局明确的贯标工作要求,坚持“总体部署、分类施策、有序开展、稳妥推进”,根据规定的时间节点,精心组织开展全市贯标工作,确保2021年3月底前,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完成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15项信息业务编码的贯标落地工作,实现编码标准“纵向全贯通、横向全覆盖”,为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上线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任务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统一部署,15项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按以下分类进行贯标测试。
1.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结合本地情况,直接下载使用。(牵头部门:医药服务管理科,落实部门: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结算科、信息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2.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按病种结算病种和医保日间手术病种。做好数据准备,按照“市对省”、“辖市对市”、“两定对医保”的步骤,实现映射三步走,做到项项有码,条条有数,对应准确,编码全匹配,并做好各项编码的政策标识。完成全覆盖映射标识后,在现有系统中实现双码运行。(牵头部门:医药服务管理科;落实部门: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结算科、信息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3.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做好数据准备,按照”市对省”、“辖市对市”、“两定对医保”的步骤,实现映射三步走,做到项项有码,条条有数,对应准确,编码全匹配,并做好各项编码的政策标识。医保门诊慢特病病种及时维护,及时入库,发生变更的信息及时动态更新。完成全覆盖映射标识后,在现有系统中实现双码运行。(牵头部门:待遇保障科;落实部门: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结算科、信息中心)
4.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做好数据准备,按照”市对省”、“辖市对市”、“两定对医保”的步骤,实现映射三步走,做到项项有码,条条有数,对应准确,编码全匹配,并做好各项编码的政策标识。完成全覆盖映射标识后,在现有系统中实现双码运行。(牵头部门:医药服务管理科;落实部门: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结算科、信息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5.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定点零售药店和医保药师。要求所有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医保护士、定点零售药店、定点药师全量维护,及时入库,发生变更的信息及时动态更新。(落实部门:医药服务管理科、信息中心、各定点医药机构)
6.医保系统单位及工作人员。全量维护,及时入库,保持所有动态信息同步更新。(落实部门:办公室、信息中心)
7.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在前14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完成贯标测试基础上,通过定点医疗机构信息系统提取数据生成医疗保障基金结算清单,保证数据真实、准确、完整。(牵头部门:医保中心;落实部门:医保中心异地就医结算科、信息中心、基金财务科、各定点医药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业务编码工作是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基础,更是促进医疗保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提升的重要举措。请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抽派骨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统筹各项任务,确保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信息业务编码各项工作。
(二)组建团队,分工协调合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准确性要求高,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各相关单位要分别组建信息编码团队,层层落实责任,明确各自工作清单,加强协调合作,共同开展信息维护工作。
(三)强化沟通,做好宣传引导。此次业务编码标准维护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周期长,请相关科室协助各相关单位准确掌握此次信息业务编码标准工作的相关内容和具体要求,对照目标分解表、路线图及时完成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