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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末端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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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和消防工作,重点在基层,关键在基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发展系列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关于安全治理的重要部署,切实解决“力量不匹配、责任压不实、监管不到位”等突出问题,镇江市先后下发《关于镇江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22〕31号)、《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镇办发〔2021〕14号)及我市下发《句容市基层应急管理末端治理建设推广实施方案》(句安办〔2022〕132号),先后两次召开推进会,推进基层应急管理末端治理建设工作。目前,全市各镇(街道、管委会)应急办都已挂牌运行。近期,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市安委办、市消委办组织专门力量对全市镇(街道、管委会)应急办的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部分板块应急办的职责还没明确、机制还没健全、运行仍不规范。

2023年是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提升年,各镇(街道、管委会)要按照专门机构、专业队伍、专职人员、专用设备、专运机制“五专”要求,全力推进应急管理基层末端治理工作,进一步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强化履职。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机构人员到位。各地党委政府要统筹好发展与安全,高度重视基层应急办建设,专题研究部署,按照专岗专职、能力匹配、素质过硬原则,通过招录、协调划转等方式,根据本地安全生产监管实际,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各镇(街道、管委会)在财政预算内安排专项资金,确保应急管理必需经费。市安委办、市消委办要及时检查推进各地应急办落实情况,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水平和消防工作专项考核内容。

二、进一步明确职能责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镇(街道、管委会)要根据安委办、消委办、减灾办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特点明确应急办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形成一名主任管总、1名常务副主任坐班、1名专职副主任具体抓、3-5名安全监管人员负责安全生产、1-2名人员负责消防综合监管的工作格局。要发挥基层应急办牵头抓总作用,制定本级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落实党政领导“三包干一统筹”责任,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推进隐患闭环整改。镇江市安委办和消委办将于近期组织基层应急办专职副主任业务能力培训,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在上半年完成基层应急办工作人员能力培训,让基层一线监管人员知道干什么、怎么干,切实将“大的风险管住、一般风险管到”,将事故苗头问题解决在成事之前。

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确保工作运行到位。各镇(街道、管委会)要指导基层应急办建立健全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风险研判、应急救援等工作机制,发挥统筹协调、一体推进的作用,形成“镇街区统一领导、监管机构分工负责、基层组织自我管理、网格力量全面排查”的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组织开展督查,发挥通报提醒、警示约谈、督查考核等制度作用,推动重难点问题的有效解决。要厘清行业部门职责边界,更好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推动分级分类监管,发挥村居网格化制度优势。要严格落实公安派出所和消防救援机构“六联”机制,根据《今冬明春基层消防安全联合执法整治百日行动方案》(镇公局﹝2023﹞2号)要求继续落实各方监管责任,因地制宜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建立完善智慧消防服务中心运行管理机制。基层应急办要加强保险机构的服务指导,充分发挥安责险事故预防功能,提升基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水平。镇江市安委办年内将组织开展“优秀创新实践十大典型案例”评选活动,将好的经验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运用。

请各镇(街道、管委会)将基层应急办工作进展(人员到位、机制运行等)情况于6月10日和12月10日前分别书面上报市安委办。

句容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句安办〔2023〕2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应急管理末端治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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