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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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电子政务、安全保卫、行政后勤服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信访、议案、建议、提案、保密和政务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并监督办理。

(二)政策法规科(征收拆迁管理科)。承担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处罚法制审核工作;负责行业稽查监督举报;负责行政权力事项的梳理审核;承担行政执法指导、执法监督、专案稽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协调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参与全市征收拆迁政策、方案的拟订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编制房屋征收拆迁年度计划;负责房屋征收拆迁管理和重大项目征收拆迁的协调工作;指导和协调村镇房屋搬迁的有关工作。

(三)房地产市场监管科(住房保障科、直管公房管理科)。拟订全市房地产行业发展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房地产开发、住宅产业化与性能认定、房地产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住宅装饰装修等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承担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商品房预(销)售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建立房地产市场监测体系,指导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

组织编制全市住房发展规划和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保障政策,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并指导实施;负责推进全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并指导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运营管理制度;推进棚户区改造;负责城区各单位住房分配货币化方案备案和职工合作建房方案核准,处理城区房改违规、注销撤消单位的职工购买公房和权属争议住房遗留问题;核准城区公有住房出售、职工购房补贴;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办理中央和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安排的有关事项,配合有关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融资、审计和资金清算等方面工作;监督指导直管公房管理;指导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业务工作。

(四)城镇建设科。拟订城市道路、桥梁、燃气等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城市化进程中有关城镇发展工作;负责除环境卫生设施以外的公交站台、路牙、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布局、建设标准审核、日常监管及安全应急管理;负责村镇的路灯和城镇燃气、热力行业建设标准、风格和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把关工作。

拟订全市建制镇、集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协调村镇建设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村镇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村镇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农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与人居环境的改善工作;组织村镇建筑设计与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工作;负责指导和牵头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工程、特色田园乡村、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城镇的建设;负责全市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开展城市有机更新、城市双修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区)的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

按照城市标准体系建设要求,具体负责城区公交站亭、站牌、机动车隔离栏、非机动车隔离栏、绿化隔离栏、阻车桩、路灯、井盖、雨篦、树篦、建筑工地围挡、路缘石、步行道的盲道、缘石坡及地砖铺装、供电、通信等箱体(设置及美化)、城市立面设计改造及老旧小区改造、夜间景观亮化提升、灯箱、景观灯、草坪灯的标准体系指导和设计图纸审核。

(五)建筑市场监管科(建筑科技推广科、防震减灾科)。拟订建筑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和建设监理企业行为的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工程合同、竣工验收和备案(划转至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的事项除外等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指导建筑业改革和对外市场开拓;承担建筑企业参与国际工程承包和建筑劳务合作的协调工作;承担建筑业行业统计和年度发展报告工作;负责进出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的管理;承担涉外建设项目审查工作;负责建筑市场信息化建设和管理。

拟订全市政府投资工程集中建设的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指导市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建立健全项目建设管理体系;负责城建类政府投资项目的计划编制和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市级政府投资非盈利性工程项目集中建设过程进行全过程动态管理并适时开展综合评估;定期统计上报集中建设工程项目推进情况。

拟订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项目;指导建筑能效测评和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建筑节能评估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建筑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制定智慧建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指导科技成果的转化推广工作;组织编制、审定地方工程建设标准及标准设计。

拟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和制度规范;负责勘察设计行业和从业人员管理;指导城市设计、建筑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工作;承担施工图设计审查(应由其他部门承担的审查项目除外)、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防灾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监督管理,组织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指导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指导优秀勘察设计项目和设计大师的评选推荐工作。

负责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管理;负责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及震害预测工作;参与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推进防震减灾科技进步;推进地震灾害保险事业;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的管理;负责年度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和地震监测预报方案的编制实施;负责多学科地震监测系统和地震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建设;负责建立和完善地震烈度速报系统;负责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造成危害项目的管理;负责地震观测台网的运行和管理;负责组织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和震情会商;负责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负责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以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科研项目的管理。

(六)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的政策、制度规范并监督执行;拟订建筑业质量安全方面的技术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建筑业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推进建筑施工技术革新,承担国家、省、市级工法推荐工作;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国家、省和市审批立项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及竣工验收;承担消防验收工作;承担本规定第四条第十五款安生生产相关职责;协调国家、省、市级优质工程的审核推荐工作;监督管理房屋安全鉴定和白蚁防治工作。

(七)行政审批科。集中受理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相关行政许可事项,负责驻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窗口的运行管理;负责行政许可政策、法规的咨询和窗口宣传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业务资料、档案的收集、归档,负责行政审批改革工作。

(八)招投标管理科。参与完善本市招投标监管体系建设;依法监管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指导政府投资工程实施方式改革以及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合同签订、履约情况的监督管理,协调处理建设工程款结算纠纷;宣传贯彻工程建设全市统一定额、计价依据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规范,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行业中介服务机构。

(九)给排水管理科。拟订城镇供水、排水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牵头负责城区(华阳街道、开发区管委会、崇明街道行政管辖区域)雨篦子、窨井盖管理养护工作;指导城镇供水、排水、城市防汛、雨污分流和生活污水处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等工作;统筹全市城镇污水提质增效工作。

(十)物业管理科。拟订物业管理发展规划、行业服务标准、相关配套政策和示范文本等;建立健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活动;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政策指导;负责市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财务审计科。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指导、监督实施;组织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预算和决算,监督预算经费支出,负责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工作;参与研究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财税政策;配合有关部门管理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资金;归口管理信息统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管理行业产品价格;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和非税收入管理;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外经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审计监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公共资金。

(十二)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和离退休等工作;负责基层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工作;指导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制定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以及防震减灾工作体系人力资源开发规划并指导实施。

三、下属单位

(一)句容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句容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是为市政公用设施提供技术和运行管理服务。主要承担市政公用工程规划、设计、咨询、施工协调和市政公用设施检测、科研、养护、运行管理等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

(二)句容市拆迁安置服务中心

    1. 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牵头制定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的相关规范性文件。

2. 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确定房屋征收范围,组织调查登记征收房屋情况;拟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方案,并上报;由市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发布征收公告。

3. 负责对征收补偿费用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4. 负责对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5. 负责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从业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

6. 负责审核房屋拆除实施单位资质。

7. 负责统计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有关数据以及全市各乡镇拆迁进度和安置房落实情况,及时准确向上级报送房屋征收拆迁的工作信息。

8. 指导和协调村镇房屋征收拆迁的有关工作。

(三)句容市房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1. 拟订物业管理发展规划、行业服务标准、相关配套政策和示范文本等;建立健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活动;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工作进行政策指导;负责市区物业管理考核工作;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 负责全市的存量房的交易管理。

    3. 负责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租赁备案管理。

    4. 监督本单位公房管理。

    5. 监督管理房屋安全鉴定。

(四)句容市建设工程管理处

负责全市范围内建筑市场管理、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监站)、文明施工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信用管理、建筑施工大型设备管理、建筑市场执法、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备案、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教育培训及清理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清欠办)等。

(五)句容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

    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造价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实施办法和细则,规范计价行为。

    2. 负责本地区定额的日常管理与解释工作,贯彻上级部门发布的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编制补充定额,测算并发布工程造价指数。

    3. 负责对国有投资工程项目造价进行监督检查,受理工程造价投诉,调解工程造价纠纷,进行工程造价处理。

    4. 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申报工作,做好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工作。

    5. 加强工程造价信息工作,定期收集本地区工程材料价格,并汇总上报市级造价管理处。

    6. 依法查处违反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句容市市政建设服务所

市政建设服务所为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提供安全运行和管理服务,主要承担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的巡查、管理、维护等工作及相关社会服务。

(七)句容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1.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针对工程特点,明确监督的具体内容、监督方式。制定质量监督工作方案,确定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监督工程师。

2. 抽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包括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有关人员的资质或资格。

3. 抽查和抽测建设工程的实体质量。按照质量监督工作方案,对建设工程地基、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进行现场实地抽查和抽测,对用于工程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的质量进行抽查和抽测。

4. 监督工程竣工验收。

5. 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6. 监督商品混凝土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八)江苏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创建于19936月,原名句容市银鹏建筑安装工程公司,20233月更名为江苏银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市政工程施工、土木工程建筑、室内外装饰装璜服务、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装饰和装修工程、土石方工程、古典园林工程、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等(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现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幕墙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建筑行业资质。

公司下设办公室、财务部、成本部、市场部、监理部、工程部、安监部、企宣部、人力资源部、工会10个部门。

   (九)句容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1. 认真落实住房保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 拟定住房保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3. 协调相关部门组织住房保障申请受理、审核工作;

4. 对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对象实施动态管理;

5. 负责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及信息上报工作;

6. 组织实施住房分配货币化、公有住房出售审核工作;

7. 审核全市住房补贴发放工作;

8. 研究、制定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协调处理房改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下一步住房制度改革的目标和措施。

(十)句容市房屋白蚁防治所

1. 负责市区新建房屋白蚁预防;

2. 白蚁防治的研究、技术推广、宣传、蚁情蚁害发布;

3. 对全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进行日常管理与技术指导。

(十一)句容市建筑抗震防震技术服务站(兼句容市城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句容市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站

句容市建筑抗震防震技术服务站:

1.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工程抗震管理工作,包括建筑抗震设计审查,抗震施工质量监督,组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实施抗震加固等;

2. 负责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抗震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等行政法规的宣传贯彻以及有关技术法规的监督执行;

3. 协同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编制本地区抗震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4. 负责本地区工程抗震管理工作,包括建筑抗震设计审查,抗震施工质量监督,组织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实施抗震加固等;

5. 负责本地区抗震工作的宣传、普及抗震防灾知识;

6. 负责本地区重大的或特殊的审查申报工作;

7. 负责抗震加固经费的协调工作;

8. 负责上级部门交办的有关工作。

句容市城乡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施工图审查机构管理规章制度,保障审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2. 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中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审查,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审查行为,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4. 建立健全施工图审查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审查工作责任制,确保审查质量。

5. 坚持在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认定范围内,承接审查业务,不得超认定范围审查施工图。

6. 施工图审查合格后,及时办理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纸上盖章,作为办理质量监督和施工许可的依据。

7. 做好施工图审查资料的建档、备案及审查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 定期总结交流审查工作经验,组织审查人员学习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建设科技发展的新成果,不断提高审查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9.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审查中发现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应按规定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句容市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站:

1. 负责制定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的总体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2. 贯彻和落实国家制定的墙体材料革新和节能建筑推广应用的各项政策法规;

3. 负责组织收缴管理新型墙体材料发展基金,编制使用计划,并监督和检查使用情况;

4. 拟定每年新型墙体材料、节能建筑发展和推广应用计划;

5. 负责确定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主导产品,制定乡镇砖瓦企业改造计划,协调生产、设计、施工等各项工作,使之相互衔接配套;

6. 负责日常联络工作,组织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同典型经验,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一切工作。

(十二)句容市燃气发展中心

1. 贯彻执行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 协助规划部门编制和组织实施燃气发展规划;

3. 负责燃气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备案和燃气工程设施使用审查;

4. 组织燃气供应单位进行技术交流,对燃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5. 负责燃气灌装重量、质量的管理和燃气供应状况的综合统计;

6. 协助有关部门对燃气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十三)句容市路灯养护所

句容市路灯养护所承担着全市道路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工作,保障路灯设施完好,按质、按量完成全市路灯维修养护任务。具体职能有以下五个方面:

1. 认真履行城市照明设施维护管养工作。

2. 负责全市路灯线路运行控制管理工作,定期对路灯设备进行检查维护。

3. 负责对全市城区主干道路灯灯具、灯架、灯杆、灯座维修和清洁

4. 结合巡线班工作,充分发挥夜间巡查作用,组织抢修人员在路灯线路发生故障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排除故障,恢复路灯照明功能。

5. 认真做好社会服务承诺工作,对报修电话,做到明确回复,及时修复。

(十四)句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保障中心

    主要承担行政执法相关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参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调查保障工作。

(十五)句容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句容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成立于199212月,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在许可范围内提供各项建设工程质量相关检测服务。检测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各类原材料检测、主体结构检测、建筑功能性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防雷装置检测、工程测绘测量、建筑安全防护材料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等。

中心现设12个部门,员工逾80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比过80%,其中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23名,注册岩土工程师1名,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1名。中心占地12000m2,检测设备齐全,拥有多台先进技术设备:微机控制电子万能试验机、门窗检测仪、管材试验机、气相色谱仪等各类试验仪器设备700余台(套),固定资产3000余万元。作为本地区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和良好公信力的综合性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中心连续两年获得镇江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先进机构、句容市总工会学习型企业等多项荣誉。

一直以来,中心秉承科学、公正、准确、诚信的质量方针,紧密结合建设技术发展的需要,加强自身建设;以严谨的工作态度、完善的检测手段、卓越的检测技术、先进的检测设备服务于社会。

中心对检测的公正性承诺如下:

1. 严格按照质量手册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样品的检验工作;

2. 在检验过程中保证公正,不受来自任何一方的干扰和影响;

3. 竭诚为委托方服务,严守秘密,维护其合法权益。

(十六)句容市防震安全性评价事务所

1. 负责地震监测站点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

2. 负责句容市强震动和地震前兆信息的实时监测工作。

3. 负责组织地震宏观异常的调查核实和震情会商。

4. 负责震情跟踪、流动观测和可能与地震有关的异常观测以及群测群防工作。

5. 负责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以及地震资料和信息的管理。

6. 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科研项目的管理。

7. 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8. 负责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推进地震安全社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和教育基地等建设。

(十七)句容市消防设计审查中心

1. 负责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审查工作。

2. 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