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吴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吴 雷同志聘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秦 琪同志聘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科副科长职务;
唐小军同志聘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镇建设科科长职务;
郭 睿同志聘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徐向平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职务;
李晓娇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管理科科长职务;
华金虎同志任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免去其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赵 坤同志任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免去其市建设工程管理处主任兼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职务;
程 涛同志任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市燃气发展中心主任职务;
贾国瑞同志任市燃气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消防设计审查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家人同志任市路灯养护所所长,免去其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职务;
郭永和同志任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监管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市场监管科科长职务;
李 晶同志任市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史 玮同志任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市政工程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朱海容同志任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副主任,免去其市房屋白蚁防治所副所长职务;
薛 兵同志任市房屋白蚁防治所副所长,免去其市市政建设服务所副所长职务;
张宇轩同志任市市政建设服务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安力同志任市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站副站长(试用期一年);
刘子铭同志任市消防设计审查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丁 超同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科长职务;
免去唐 民同志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圣武同志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军民同志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姚 辉同志市路灯养护所所长职务;
免去姚利群同志原市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吴 秀同志市城市投资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赵林龙同志市建设工程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戴艳丽同志市市政建设服务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正华同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王玉铭同志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章丽云同志市白蚁防治所副所长职务;
免去王 峰同志市建筑抗震防震技术服务站、市建筑节能技术服务站副站长职务;
免去周 悦同志市消防设计审查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 健同志原市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唐宏斌同志原市城建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免去衡相娟同志市拆迁安置服务中心财务科科长职务。
2024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