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提供部门信息公开服务,本部门特编制《句容市卫健委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部门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登陆本部门的网站(网址: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查阅本《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部门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依照《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部门信息不公开。
一、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
1.机构概况
2.部门规范性文件
3.部门人事任免
4.新设置医疗机构
5.部门重点工作
6.部门财政预决算
7.水质监测信息
8.部门集中采购
9.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10、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二)部门公开信息的获取方式
本部门的部门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部门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部门信息,本部门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部门网上公开的具体网址为http://www.jurong.gov.cn/jrwjw/index.shtml。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还可通过以下公开方式获取本部门已公开的部门信息:①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②会议、文件、便民手册;③公告栏、电子屏幕等;④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我委申请,可以公开和无保密规定的政府信息。
(二)受理机构
本机关受理机构为句容市卫健委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句容市华阳北路卫生大厦。邮政编码:212400 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时间 传真:0511-87263319
(三)公开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应当填写《句容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或者提交申请书,采用信函、传真等形式书面申请,或者到受理机构处当面申请。申请表可以在“句容市卫健委”网站下载,或者到受理机构处领取。
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证明、联系地址及方式等;
2、所需政务信息的内容描述;
3、申请时间。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时,不可以通过网上进行申请,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申请或在信函中附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可以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可以公开告知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告知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已公开的载体;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立即向社会公开,并且告知申请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在登记回执中说明。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委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
当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申请人或者第三方经济损失,申请人或者第三方可以依法请求赔偿。
(五)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按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