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获得本局政府信息公开的,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局公开政府信息,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方式。
一、主动公开的信息
1、机构简介
2、领导分工
3、人事任免
4、部门文件
5、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息。
本局的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本局将受理申请,否则不受理。
(一)受理机构(接受信函)
本机关指定局办公室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部门的通讯地址:句容市华阳西路26号审计局办公室,邮编:212400;联系电话:0511-87264653。本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业务。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应一事一申请。
1.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局办公室,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公室接收当面申请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申请人提交申请后,办公室将出具接收回执。
2.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句容市审计局”网站上“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栏目填写完后提交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3.信函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三)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对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
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下列不同情况,做出答复: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和时间;
3.依据《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并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局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本局已就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做出答复、申请人重复申请公开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重复处理;
7.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四)申诉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局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