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党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黄国栋:主持局全面工作,兼管行政、人事、财务审计工作。 分管办公室。联系执法一所(开发区、华阳街道、黄梅街道、茅山镇)。
王 明:负责市环境保护委员会日常工作和综合业务、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管理、财务审计、生态文明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政务公开、精神文明建设、群团、绩效考核、保密、统战、营商环境建设、文明城市创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人大和政协提案及议案办理、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综合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辐射环境管理科)、公共关系中心,协管财务审计、办公室。联系执法二所(后白镇、郭庄镇)、市环境科学学会。
尤红光:负责市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大气环境管理、环境监测工作。 分管大气环境科、环境监测站。联系执法四所(茅山管委会、天王镇)。
米 玉:负责土壤生态环境管理、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重金属污染管理、自然生态保护、生态城市创建、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党务和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环境执法、环境信访、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秸秆禁烧以及双拥、人武工作。 分管土壤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执法局、应急中心。联系执法五所(宝华镇、下蜀镇)。
张玉春:负责水生态环境保护、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以及生态环境法规与科技标准和清洁生产、工会、扶贫工作。 分管水生态环境科、法规标准与科技科。联系执法三所(白兔镇、边城镇)。 各分管领导按照工作分工,分别负责有关工作,并根据全局统筹安排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为加强配合,确保全局各项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对工作分工实行AB 角制度。分管领导不在句容期间、休假或工作冲突,由该分管领导的B 角代行相关工作职责。具体安排如下:王明同志与张玉春同志互为AB 角,尤红光同志与米玉同志互为AB 角。
中共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党组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