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句容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本指南。本《指南》及相关目录将适时更新,并在句容市政府网站句容市司法局栏目发布。
我局依据相关职能和法律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涉及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政府信息,除保密或依法免于公开外,均予以公开或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予以提供。
一、政府信息分类
我局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5类:机构简介、领导分工、人事任免、本级文件、通知公告。
二、编排体系
按照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发布日期等数据项编写。
三、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句容市司法局栏目和司法局主要办公场所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办公场所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G栋二楼,开放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4: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咨询电话:0511-87272184。
2、公开时限
按照规定必须公开的政府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府信息,向本机关提出申请。
1、受理机构
本机关指定句容市司法局办公室在工作日(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8:00)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通讯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G栋二楼句容市司法局办公室,邮编:212400;联系电话:0511-87272184;传真:0511-87272184。
2、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信函、传真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至句容市人民政府句容市司法局办公室办公所在地当面提交书面申请,当面申请时申请人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应当场登记。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素不完整、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3、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答复: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5)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做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6)需延期答复的,经分管领导同意,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和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有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