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供销社(中心社),机关各科室,各市属企业(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镇江市安委会及句容市安委会印发的《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市供销社系统范围内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现将《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前期开展的企业安全生产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
2023年5月30日
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全国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总体方案》和省委、省政府,镇江市市委、市政府及句容市安委办部署要求,市供销总社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在全系统部署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事故发生,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项行动主要内容
(一)严格企业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带动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落实,提升企业隐患排查整改质量。
1. 由市社书记、主任带头学习研究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组织开展1次针对性的全员教育培训,对标对表部署开展自查自改。
2.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高危行业企业(华隆烟花、后白供销社袁巷加油站、华宝再生资源、下蜀供销社原轧花厂)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职代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述职,组织完成“一述四评”活动,切实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3. 专项行动期间,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重大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月至少1次),并根据需要聘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开展技术指导。
4. 建立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台账清单,明确责任人、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实行闭环管理,并按分级属地原则向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5. 严格履行电气焊等动火作业审批手续,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现场监护人员,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检查和作业过程监督;对电气焊设备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作业、使用淘汰或危及安全的电气焊设备。
6. 组织对本系统内动火等危险作业人员以及易产生重大事故隐患的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落实岗位责任情况进行1次全面排查,严禁聘用或招请未经安全培训合格、未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在特种作业岗位上岗作业,明确“谁招请无证人员,谁负责任”的管理制度。
7. 组织对本系统内企业生产经营项目和场所外包外租(包括委托、合作等类似方式)情况开展1次全面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承包承租方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双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情况、管理职责明确;外包外租等生产经营活动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情况,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
8. 引导建立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企业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岗位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组织制定企业各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本次专项行动工作清单。各类企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情况,“九小场所”、工地集宿区、人员密集场所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加强培训并统一佩戴明显标识。
9. 建立并有效执行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危险作业管理、发包(出租)管理等安全生产制度;对风险程度高的重大危险源、重要设施设备、重点生产经营场所,制定并落实专项管理制度;危大工程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根据需要组织专家论证。
10. 深刻吸取近期违规动火引发的重特大事故等教训,组织开展1次全员安全警示教育。
11. 根据本行业领域事故特点,组织开展1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企业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全体从业人员通过演练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提升应急避险意识。
(二)强化部门安全责任,狠抓监督检查和精准执法,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
1. 结合2022年“百日攻坚”行动、冬季专项行动以及2023年“两个年”行动中明确的重点整治内容基础上,对标对表本系统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现有判定标准,主动对接相关部门专项行动方案,明确细化、补充完善重点整治和检查事项,通知到本系统内企业单位,从“条”上统筹推动各行业专项行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到企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宣传解读。
2. 突出重大风险防控,防止重大风险演变成重大隐患,认真落实《句容市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防控责任体系建设方案》和《句容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责任体系建设方案》要求;指导本行业领域落实“三包干一统筹”,动态完善重大风险清单,细化责任工作分工和责任落实,织密织牢风险防控全覆盖、责任落实全过程的防控网。
3. 集中开展监管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结合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监管执法人员明责知责、履职尽责,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重点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重点执法检查事项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水平。
4. 突出危化品、建筑施工、消防、燃气、特种设备等本系统重点行业领域,以及“九小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聚焦企业主体责任11项整治重点,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闭环整改到位。建立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严格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对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整治监管执法“宽松软虚”。
5. 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执法,对企业自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已按规定报告并正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依法不予行政处罚;对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依然存在或发生事故的,依法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实行“一案双罚”。
6. 积极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交叉互查等方式提升监管执法效能。组织专家对重点板块、重点企业帮扶指导,主动服务企业对电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发证服务。
(三)压实领导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提升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1.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定期在供销系统内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的专题学习,推动在项目准入等初始环节把好安全关,研究实施源头治理、依法治理、工程治理、科技强安等治本之策,提高地区本质安全水平。
2. 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安全生产情况和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社安委办负责同志定期深入企业宣讲专项行动方案。
3. 根据“两会”期间,按照分管区域包干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以及重点场所等“三包干”要求,动态梳理重大风险,落实管控责任,形成重大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推进基层“智慧消防”建设。
4. 组织好6月份“安全生产月”活动,主动宣传专项行动中典型经验做法,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曝光力度。
5. 推动建立本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定期通报整治活动开展情况。
二、阶段安排
专项行动时间自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分四个阶段压茬推进。
(一) 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成立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小组,具体分工如下:
组 长 王 勇书记
副组长 陈崇磊副主任
组 一 陈崇磊副主任带队
组 二 高 昕副主任带队
组 三 王 波副主任带队
具体责任区域见附件2
(二)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阶段(6月至10月上旬)。各部门、单位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重点整治事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建立重大事故隐患台账。各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治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检查事项和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精准检查执法,推动企业对重大事故隐患真查真改、主动报告、闭环整改。各部门和单位结合汛期高温等季节特点,及时完善排查整治内容,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三)排查整治“回头看”阶段(10月中旬至11月底)。组织对企业自查自改和集中治理行动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督促整改到底;对行动开展不力、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突出的重点板块、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导巡查。
(四)巩固提升阶段(12月)。全面总结专项行动隐患整改情况、取得实际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组织相互学习借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组织协调,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原则,形成专项行动工作合力;请于6月7日前将专项行动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8月15日、12月15日前分别将专项行动阶段和总体开展情况报送市社安委办。
附件: 1. 全省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调度表
2. 句容市供销合作总社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治理行动分工督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