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局编制了《句容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取本局政务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句容市应急管理局网“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内查阅。
一、政务公开信息分类
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分为:机构简介、领导分工、人事任免、通知公告、部门文件、部门动态、政策法规、资料下载、事故通报共九类。
二、政务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包括索引号、信息名称、内容概述、发布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等内容。
为方便查询及管理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本局索引号按下列标准编排,每一条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对应一个索引号,索引号采用“前段码/后段码”的格式,前段码由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编制,后段码由“4位年份数字”加上“5位数字流水号”,中间用“-”链接。
三、政务公开信息获取方式
(一)主动公开信息
●公开范围
本局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务信息范围参见本局编制的《句容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按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不公开。
●获取方式
本局政务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本局主要采取以下三种形式公开:
1.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句容市应急管理局栏目和应急管理局主要办公场所;
2.新闻发布会和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
3.局办公楼设置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等其它适当渠道。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局申请获取。本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开范围
除本局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局掌握的政务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政务信息,依照《条例》规定不予公开,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本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务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当面申请)
本局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句容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1-87275609,传真号码:0511-87275609。监督电话:0511-87301110,通信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7幢一楼,邮政编码:212400,电子邮箱地址:jrsawb@163.com。
本局信息公开当面申请受理点设在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7幢一楼句容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受理时间为: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8:30—17:30,节假日除外。
●提出申请
向本局提出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填写《句容市应急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内下载,此外,本局提供在线提交申请表的服务。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局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申请人能够根据《目录》事先确定所需信息的索取号的,本局将当场答复或者立即答复予以公开。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本局政务信息公开专栏内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在线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进行填写,发送到本局政务信息公开电子邮箱。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传真件上相应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7幢一楼句容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当场提出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务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局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
本局收到申请后,将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已经公开的政务信息,直接告知申请人获得该政务信息的渠道;
(二)属于公开范围但尚未公开的,应向申请人提供该信息,并同时将该信息公开发布;
(三)被申请的政务信息中含有不予公开的内容,能够区别处理的,应当提供可以公开的部分。
(四)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五)不属于市局掌握范围的,直接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掌握该信息机关的,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不存在的,直接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本局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务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因信息资料处理等客观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经局政务公开领导负责人同意,可以将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期限延长至30个工作日,但是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将延长的理由及延长后的期限告知申请人。
本局因不可抗力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决定的,在不可抗力情形消除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中止理由。
申请人提出申请48小时后,可在依申请公开回复查询中实时查看处理状态。
本局处理政务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见附录流程图。
●收费标准
本局依申请提供政务信息的收费标准由市财政和物价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局政务公开领导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工作机构:句容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句容市华阳镇省道122与华阳北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7幢一楼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办公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8:30—18:00;(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11-87275609;
传真号码:0511-87275609;
电子邮箱:jrsaw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