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句容市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春夏攻坚”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句污治指办〔2024〕8号)文件的要求,持续改善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深化大气和水环境治理,根据市统一部署,于二季度开展开发区(黄梅街道)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春夏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坚决贯彻2024年度省、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视频会议精神,深入分析研判当前环境质量改善形势,按照“聚焦重点、力促转变、守牢底线”的攻坚思路,补短板、强弱项、求实效,聚焦重点地区和点位,力促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向“扳平”“进位”转变,守牢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的底线,为高质量完成全年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夯实基础、赢得主动。
二、攻坚目标
攻坚行动期间集中开展全区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努力实现在全市的排名争先进位。2024年二季度,PM2.5浓度力争降至27微克/立方米以下。2024年1-6月,国省考断面优Ⅲ比例达100%,无劣Ⅴ类断面。
三、攻坚措施
(一)空气质量方面
1. 抓源头,防治臭氧污染。对辖区内可能涉及VOCs排放的企业开展逐级核查、逐家过堂,主要核实企业是否涉及VOCs排放、是否实施低VOCs原料替代、环保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配套建立VOCs处理设施、污染处理设施是否正常运行等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逐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治理任务过半。(应急管理局)
2. 开展汽车维修喷漆治理。突出站点3公里范围汽修点,督促正规汽修企业达标排放,取缔无手续不合规企业、个体经营户。对所有未建设污染防治设施的油漆烤房,或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汽修企业,责令停止汽修油漆作业。对建有污染防治设施的油漆烤房,需要对活性炭等废气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活性炭等治污材料是否及时足量更换。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标排放,对无手续汽车维修厂(店铺)要督促整改完善,无法完善的要依法取缔。积极探索汽修行业定点喷漆“绿岛项目”的建设。(综合行政执法局)
3. 精细管控工地扬尘。全区(街)各类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制度,重点关注省控站点周边5公里范围土方施工阶段工地,编制5公里重点区域内建设工地清单台账,要求攻坚行动期间每周对土方阶段工地巡查次数不少于2次,并做好台账记录。督促施工单位作业时必须严格按标准要求启用工地降尘抑尘设施,秋冬季作业时需全程启用工地所有喷淋降尘设施;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门前三包”工作,施工通道及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不间断冲洗,确保道路无积尘,严禁车轮带泥出场;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规划建设局)
4. 加强餐饮油烟管控。巩固餐饮油烟管控成果,建立联合整治执法队伍,每周组织人员强化日常巡查执法,以人口密集区、群众反复投诉对象为重点,以查促改、督促沿街餐饮店必须全部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依据油烟排放量,安装不同规格的净化装置,确保实际效果;工作时必须全时段开启油烟净化装置;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督促其尽快安装到位或要求停业整改;督促商家定期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装置,并建立清洗台账记录。整治一批问题突出餐饮店铺,对超标排放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责令停业整治等强制措施。(综合行政执法局)
5. 严查露天秸秆焚烧。常态化做好全区(街)秸秆禁烧工作,做到宣传教育、工作责任、监督巡查“三到位”,严禁焚烧秸秆、烧荒、烧垃圾等行为。落实街道包村、村包组,组包田块的层层管理制度,充分压实镇、村、组干部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的责任。对于重点时段、重点地域、重点部位进行重点巡查和监控,并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对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实现全天候禁烧,全覆盖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秸秆、垃圾行为。提前部署2024年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通过部门联动、责任到人、齐抓共管,将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农业农村局)
(二)水环境质量方面
1. 狠抓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推进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按照“全收集全处理”目标,加快推进年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开展区域内水污染物平衡核算工作,力争6月底前完成2023年度数据核算工作。落实工业废水与生活污水分质处理实施方案和“五个清单”(工业企业允许接入清单、整改后可接入清单、限期退出清单以及城镇污水处理厂改造清单、工业废水集中(预)处理设施建设清单)要求,推动实现应分尽分。(规划建设局、应急管理局)
2.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全面推进规模以上养殖池塘排查工作,加快建立“一池一档”,加强池塘养殖尾水排放环境监管。加强汛期农田退水污染防治措施,汛期(6、7、8月)相关国考断面水质氮磷等主要污染物浓度同比明显改善。(农业农村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3. 开展汛前隐患排查整治。根据历年汛期水质状况,重点关注句容河土桥断面和汤水河栾家桥断面,对周边主要污染源、风险源开展环境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工业、城镇、农业污染源、支流支浜、闸站和蓝藻水华应急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等。5月底前完成各类污染源、风险源的全面排查,梳理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6月中旬前完成整治,对于短时间内难以彻底整改的,要按照“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逐步推进,力争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为确保汛期国省考断面水质不出现大的波动。(综合行政执法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常态化开展帮扶督导,实地查看各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协同推动突出环境问题的排查、发现、整治工作。对落实不力、环境质量改善不理想的依法依规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二)注重协同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各责任部门密切配合,有效整合执法资源,强化联合执法,全面开展执法检查和联合巡查行动,加大对重点污染源的督查执法力度。对查处难度较大、情况复杂的案件,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必要时申请市级联合执法,对涉嫌违法违规构成犯罪的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或与公安机关联动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三)全面排查摸底,及时督促整改。聚焦重点地区和点位开展全天候、流动式排查执法。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拉单挂账”式跟踪管理,帮助污染物排放单位梳理查找治理薄弱环节,为主观上积极主动整改的单位提供治理思路,督促“对症下药”解决治污难题,“立行立改”问题要在2日内处置完毕,“排查整改”问题要在7日内处置完毕,“长期坚持”问题定期开展“回头看”。
各责任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履行好各自监管责任,定期向开发区(黄梅街道)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行动工作进展。
联系人:郑杨,电话:19906109007;徐金龙,电话:18151768195。
江苏句容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句容市人民政府黄梅街道办事处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