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管委会)政法和社会事业局民政部门、全市各助餐服务机构:
为满足居家老年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失独、失能半失能等老年人的助餐服务需求,提升我市整体为老服务层次,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服务形式
包括集中堂食服务和上门送餐服务,同时支持自助取餐形式。国家法定节假日不提供助餐服务。
二、服务对象
有助餐服务需求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皆可就近、就便申请助餐服务。
三、服务点的设置及标准
助餐服务点要能够提供安全、实惠、方便、营养的饭菜,应设置在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乡村睦邻点、养老机构。按功能、规模和服务方式,助餐服务点分为综合型助餐服务点和单一型助餐服务点,具体标准详见《句容市老年人助餐点标准》(附件1)。单一型助餐服务点应与综合型助餐点临近,且符合集中堂食条件。
对于新增助餐点,运营之前需提前报市民政局备案。备案要求详见《句容市老年助餐点备案申请表》(附件2)。
四、服务对象申请审批
(一)对于普通老年人
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对应助餐点提出服务申请,填写《句容市助餐服务申请审批表》(附件3),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二)对于特殊老年人
包括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60周岁以上的城乡低保对象、分散特困对象、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享受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以上几类对象由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向所在镇(街道、管委会)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镇(街道、管委会)出具待遇享受证明,再向对应助餐点提出服务申请,填写《句容市助餐服务申请审批表》(附件3),同时提交申请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的复印件。
五、服务提供
(一)助餐信息生成
由助餐信息包括预约信息和用餐信息。无论是集中堂食还是上门送餐,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应提前1个助餐日在相应助餐点预约,助餐点根据助餐需求定量准备。
集中用餐的服务对象,下一个助餐日需要助餐的,按需在助餐点预约。居家用餐的服务对象,下一个助餐日需要助餐的,由送餐员或助餐志愿者在助餐点帮助预约。对下一个助餐日无需助餐的,不用预约。对中途暂停后又恢复助餐的,应在前一个助餐日在相应助餐点预约。
集中用餐的服务对象按预约信息在助餐点刷卡吃饭,居家用餐的服务对象由送餐服务员扫描专属二维码拍照上传用餐信息。
自助取餐的服务对象也需要及时告知助餐点用餐信息。
(二)套餐标准
1.每周有食谱,套餐分为三类:
一小荤、两素、一饭、一汤(9元);
一大荤、两素、一饭、一汤(11元);
一大荤、一小荤、两素、一饭、一汤(13元)。
以上三类中也可以混搭同等价值的面食等食品,由助餐点自行搭配,因地制宜丰富老年人餐食口味。
2.饮食符合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综合助餐点每天对膳食留样48小时。
3.从膳食加工完成到服务对象食用,时间控制在2小时内。超过2小时的,食用前加热。
服务价格由套餐费和上门送餐费组成,上门送餐费为2元,由服务对象个人自付。集中堂吃和自行取餐不需要支付上门送餐费。
(三)其他要求
1.集中用餐和上门送餐时间应相对固定。
2.综合型助餐点按合理线路有序做好对应单一型助餐点配餐,保障食材运输过程高效、卫生。
3.对集中堂吃的,助餐点向服务对象发放午餐,并提醒其根据下一个助餐日需求提前预约。对迟到用餐的,可视情加热后食用。对因故无法用餐的,助餐点可自行处理。助餐点负责堂食餐具的清洗和消毒。
4.对上门送餐的,取回上次送餐餐具,并提醒其根据下一个助餐日需求提前预约。如发现家中无人,应及时联系有关人员,查明原因,妥善处理。服务对象家庭负责送餐餐具的清洗。
5.自行前往助餐点取餐的服务对象自己负责餐具的准备和消毒清洗。
六、补贴制度
(一)补贴标准
1.60周岁-74周岁老人午餐政府补贴1元。
2.75周岁-84周岁老人午餐政府补贴5元。
3.85周岁-94周岁老人、60周岁以上的低保、计生特扶、失独、重点优抚对象、享受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午餐政府补贴8元。
4.95周岁以上老人,分散供养特困老人午餐政府补贴9元。
以上补贴标准同样适用于养老机构内同时开设助餐服务的入住老年人,机构需将此类补贴单独结算返还给入住老年人并保留相应财务结算凭证,方能纳入结算补贴名单。
(二)其他方面
助餐刷卡等硬件设备的投入及维护由市民政局统一配发,后期如有损坏则助餐点自行更新设备。
七、相关要求
(一)完善饮食安全质量监控体系
要从加强助餐点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两方面对饮食安全实施全过程监控,确保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助餐点应购买公众责任保险,当服务对象发生意外伤害时,能够得到保险公司有效赔偿。如发生食物中毒责任事故,助餐点应立即妥善处理,并同时上报业务主管部门和防疫部门。事后,将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处理。
(二)建立科学合理的营养膳食
助餐点要从“保本微利”出发,通过政府补贴和机构让利,合理制定膳食,提供质优价廉的餐品,让更多老年人获得优质有营养的膳食享受。
(三)严格落实运营补贴制度
市局不定期对全市助餐点的服务质量进行巡查,针对不完善的地方提出整改建议,各运营点需及时加以完善。
运营补贴按提供助餐服务人次给予助餐运营补贴。对综合型助餐点按每加工配制一份补贴1元;对日均助餐人数(以系统结算数据为准)在10人以下的助餐点补贴1万元/年,11-30人补贴2万元/年,31-50人补贴3万元/年,51人以上补贴4万元/年。
所需经费由上级补助资金和市本级彩票公益金承担。
(四)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支持助餐服务
鼓励爱心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开展“爱心午餐”活动,通过助餐卡充值,为困难老年人提供午餐资助。鼓励开展“冠名捐赠”活动,通过向助餐点捐赠,悬挂冠名标牌。鼓励提供志愿上门送餐服务。
附件:1.句容市老年人助餐点建设标准
2.句容市老年助餐点备案申请表
3.句容市助餐服务申请审批表
句容市民政局
2023年5月8日
附件1
句容市老年人助餐点标准
类型 |
基础设施 |
功能设置分类 |
服务队伍 |
饮食安全 |
管理制度 |
综合型老年人助餐点 |
综合型基础设施要求: 1.在无污染、无危害的安全区域内。 2.有与功能相配套的餐食保温、消毒等基础设施,确保老年人用餐的时候,饭菜温度能够符合老年人需求。 3.用餐场所及环境要有无障碍设施。 4.餐厅内要保持室内外空气流通,无异味。 5.餐厅内有适合老年人就餐的桌椅和餐具,配备微波炉、消毒柜、空调、电扇、分餐器皿、冷藏(留样)设施等必要设施。 6.送餐人员必须使用封闭式外送车辆,送餐车上有统一的标识。 7.符合其它相关规定。 单一型助餐点基础设施要求:1.由综合型助餐点中央厨房统一配送餐食。 2.有基础就餐空间和消毒或加热设备。 |
集膳食加工配制、集中用餐及外送等功能为一体,膳食加工配制能力在300客/餐以上,能容纳30名以上人员同时就餐,内部服务设施及送餐装备齐全。 |
1.有至少2名专职人员。 2.要配备与服务规模相适应的服务人员。 3.服务人员应持《健康证》或每年进行身体健康检查。 |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遵守行业主管部门的食品卫生要求,严防食物中毒,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单一型不单独做许可要求,可依附于综合型餐点。 |
1.有工作职责、服务流程、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服务记录、质量控制制度。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公示上墙。 2.建立卫生消毒制度,定期消毒餐具和桌椅等物具。 3.有人员培训制度。 4.有服务的安全和风险规避等制度。 |
单一型老年人助餐点 |
单一型助餐点只提供堂食服务和自取餐食,内部设施和就餐装备齐全 |
至少1名工作人员为老人服务 |
附件2
句容市老年助餐点备案申请表
句容市民政局:
经我单位研究决定,拟申报一所老人助餐点,该助餐点信息如下:
名称:
地址:
类型:○综合型○单一型(在相应类型中打√)
面积:
另需提交以下附件材料:
1.餐厅角度照片共5张(含室内4张、室外1张);
2.助餐点营业执照(综合型提供资质证明);
3.入职人员健康证明或体检报告(综合型助餐点从事食品生产或分配人员必须提供《健康证》);
4.食品经营许可证明(综合型提供);
5.助餐点房屋相关证明(自有产权证或租赁证明)。
申请人:
(公 章)
年 月 日
(一式三份,助餐点一份,属地政府一份,市民政局一份)
附件3
句容市助餐服务申请审批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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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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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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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 |
□普通老年人 □特殊老年人(需附待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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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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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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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居住状况 |
□独居 □与配偶同住 □与子女同住 □与其他人同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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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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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代理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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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与老人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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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代理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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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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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点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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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餐点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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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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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个人信息真实,现提出助餐申请。 申请人或其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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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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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符合助餐条件,本机构将为老人提供卫生、安全的助餐服务。 助餐服务点(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1.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服务的助餐点存档;2.一份定期汇总后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留存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