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驻句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句容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关于文件有效期限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延长《句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规发〔2014〕3号)有效期至2027年9月9日;延长《句容市城区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句政规发〔2011〕1号)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金融单位,市各直属单位,驻句单位:
根据《江苏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句容市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关于文件有效期限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延长《句容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句政规发〔2014〕3号)有效期至2027年9月9日;延长《句容市城区保障性住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句政规发〔2011〕1号)有效期至2027年9月30日。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