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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 2025-07-11 16:23

江苏麦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5年6月23日,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作出苏1183劳鉴工初〔2025〕271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鉴定李祖宝(公民身份号码:321123********6211)(认定工伤决定书编号:苏1183工认〔2025〕148号)致残程度为玖级,无生活自理障碍。

本委通过邮寄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因你单位拒收,该文书未能有效送达。

现本委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前往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科领取该通知书。

文书领取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2号楼三楼356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1-87279428

逾期未领取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镇江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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