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句农(渔政)罚〔2025〕9号
二、案件名称:张*辉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案
三、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张*辉
四、主要违法事实:未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
五、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本机关对当事人给予罚款的处罚决定。
六、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句容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