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俊晓:
你对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举报处理行为不服,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现已审理终结。
本机关通过EMS向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提供的地址邮寄《行政复议决定书》(〔2025〕句行复第170号),因“收件人拒收”导致未成功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2025〕句行复第170号),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前往句容市司法局(句容市开发区和爱路6号 句容市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2楼 行政复议登记室)领取行政复议决定书,逾期30日未领取,视为送达。
若你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在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句容市人民政府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