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消除火灾隐患,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句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宝华镇实际,拟将宝华镇部分区域纳入句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现将《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宝华镇部分区域纳入句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布,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9月24日
二、提交意见方式
信函寄送地址:句容市宝华镇武圣路22号(宝华司法所收)
邮编:212415
联系电话:13382709092
电子邮箱:1452736459@qq.com
附件1.句容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宝华镇部分区域纳入句容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
宝华镇人民政府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