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位于宝华镇凤坛村原中国建设办公区(滨河路东侧、天成路北侧),现土地出租已被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江苏宝华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土地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告知如下:
一、标的概况及租赁要求
1、宝华镇凤坛村原中国建设办公区土地共23亩租赁给乙方经营,其中西侧地块占地面积约11亩,东侧地块占地面积约12亩,租期为3年。土地均以现状出租,中标单位需按要求对现状围墙修缮,场地建设等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承担。承租人在租赁期间,自负盈亏。
2、起租底价:西侧地块租金1万元/亩/年,年租金11万元;东侧地块租金2000元/亩/年,年租金2.4万元;合计年租金13.4万元,三年共计租金40.2万元。
3、租赁用途:从事新能源货车停车、充电、换电、维修、新能源储能等配套设施,其中东侧地块用于新能源货车停车场地,承租方不得利用所租赁场地从事规定用途之外的其他行业。
二、竞租须知
1、竞租人应认真阅读招租公告的所有内容,自行细致踏勘现场,结合土地现状,综合考虑建设成本,合理报价,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将被取消竞租资格。
2、竞租报价为现场书面报价。
3、如遇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或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承租方无条件退出场地,租金按承租方实际租赁时间(按天)计算。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给予其他任何形式的补偿。
4、投标保证金: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万元。
5、报名成功的且竞价中标的,中标结果公示期满一周内不履行合同签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以防恶意竞争。
三、评标办法
1、本次招租按约定时间现场开标,报价以投标人现场书面报价为准,以投标单价最高价者中标。
2、书面报价在起租价格上最低为100元/次(整数),单价为元/亩/年。为了避免恶性竞争,投标方有三次报价机会,三轮报价结束,以第三次报价为准,若未进行到三轮报价,以最高价为准。
3、最终报价结束,若所有投标方报价一致,则采取抽签方式决定中标方。
4、不得虚报高价竞标,如价格虚高中标,以后经营亏损造成无法正常维持等,承租方自行承担责任,招租方概不负责。
5、在招标公告公示期限内只有一个竞投人投标,并符合其他条件的,挂牌成交。
四、报名以及投标要求
1、报名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法人本人报名时仅提供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4)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本人报名时无需提供)
2、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 年 8 月 22 日至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不接待报名登记。
(2)开标(竞价)时间:2025年 9月 2 日,上午9点
(3)公示时间:开标后3日内。
(4)报名地点:宝华镇新城集团三楼招商运营部
(5)联系人: 钱耀 18796097646 张旭13775385550
3、开标时间、地点、保证金账户等
兹定于2025 年 9 月 2 日上午9点,在宝华镇宝华花园农服中心三楼会议室举行开标。
参加本次招标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日前到达以下账户:
收款单位:江苏宝华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211040061010000045312
开户银行:句容农商行宝华支行
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或者携带我公司财务处开具的保证金收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明投标单位全称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化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租期结束后无息退还。如果中标单位因自身原因中途终止合同,保证金将全额转为违约金。落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
评标结果公示期为自开标后三个工作日内。投标人对上述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将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评标结果没有异议的,招标人将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并签发中标通知书。
江苏宝华新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