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句容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句财工贸〔2023〕3号)要求和泸州网贸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与市商务局关于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服务采购合同的约定:项目整体建设进度达到70%,并经甲方组织的验收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额的40%。
6月18日,商务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派驻纪检组、句容永恒嘉诚等相关单位召开会议,听取句容永恒嘉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项目建设进度验收情况的汇报,即项目进度已达到70%的验收意见,会议同意按照程序进入资金拨付申请。经组织申报、会商、综合研究等程序现决定拨付泸州网贸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合同总价款40%的项目款,即156万元。
现将拨付决定予以公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向泸州网贸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句容分公司拨付资金;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情况并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句容市商务局国际经济合作科,电话:0511-87260437。
句容市财政局 句容市商务局
句容市乡村振兴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