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91234/2020-00050 | 体裁分类: | 通知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句容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11-10 | 公开日期: | 2020-11-10 |
文件编号: | 句财采购〔2020〕30号 | 文件下载: | |
信息名称: | 关于2020-2022年度句容市公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定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各定点维修供应商: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车辆行为,加强公务车辆维修费用管理,我市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了2020-2022年度公务车辆定点维修供应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维修范围和期限
定点维修范围:句容市各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车辆(包括乘用车、客车、货车、工程车等)均应在定点修理厂进行维修保养。具体包括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维修竣工检验工作和其他有关项目的服务。不包含摩托车、新车质保期内的免费维保、交通事故车辆维修、汽车轮胎更换、汽车装潢。
定点维修期限:2020年1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定点维修供应商信息
为方便各采购单位了解定点维修供应商的详细信息,我们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定点采购—维修和保养服务—句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维护定点维修供应商基本情况、联络方式、主修车型、维修价格、质量保修期、服务承诺、地理位置等供查询,如定点维修供应商的有关情况发生变化,也将通过上述媒体公告,不再另行发文通知。
三、定点维修主要流程
(一)采购单位送修车辆时必须登陆“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进入“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版块,点击“定点采购-句容车辆维修及保养服务”栏目,填写“汽车维修申报单”。申报单上应注明送修车辆的品牌型号、车辆牌照号、主要报修项目。
(二)供应商应对送修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并核对机动车行驶证,根据需要维修的项目和标准登录网上办事系统填写“汽车维修通知单”,并注明所需维修项目的维修工时、工时单价、所更换配件的材料金额和材料进销差价率,提交采购单位审核。采购单位登录系统对供应商的维修项目和报价进行确认,采购单位如有不同意见,退回供应商重新填写汽车维修通知单。
(三)车辆维修结束后,定点供应商须向采购单位提供车辆维修结算单和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采购单位应仔细检验竣工车辆,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并在“镇江市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对定点供应商的维修价格、服务等作出客观评价。
(四)供应商对送修车辆应以修复为主,能不更换的零部件尽量不予更换,确实不能修复或修复不经济的零部件,在征得采购单位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更换。
四、定点维修费用结算
(一)供应商应按照《江苏省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与收费指南》(2014版)所确定工时定额标准及不高于投标承诺的工时单价、材料进销差价率计算维修费用。
维修总费用=(工时定额×工时单价)+材料进价×(1+材料进销差价率)。
上述工时单价、材料进行差价率均为含税金额。其他税金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规定的比例收取。
(二)维修费用由采购单位与供应商直接结算。采购单位凭定点供应商按规定开具的规范、合法票据和加盖“集中采购政府采购审核”章报销入账。结算周期可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定点维修监督管理
(一)采购单位对定点供应商的维修质量、维修价格、服务态度、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督促他们增强商业信誉,保证维修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尽力满足工作的需要。定点供应商发生以次充好、违规加收费用、拖延交货期、虚开发票、提供不正当利益、代开政府采购定点发票等行为的,采购单位应向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政部门或有关部门进行书面举报。调查核实后将对定点供应商进行相应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城区单位(含华阳街道、崇明街道、经济开发区)的公务车辆须在定点维修供应商处维修,未经网上下订单的,定点供应商不得提供采购单位所需的维修保养服务。因特殊原因或有特殊要求,需到非定点供应商处维修的,须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书面备案,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修理厂名称、统一信用代码、法人或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联系电话、工时单价和材料进行差价率。
(三)鉴于本次定点维修供应商主要集中在城区,乡镇区域单位的公务车辆维修,可以不执行定点维修规定的程序,由各单位就近自行选择修理厂维修,原则上自行选择的修理厂不得超过3家,须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书面备案,也可以到城区定点维修供应商处维修。
句容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