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91234/2020-00047 | 体裁分类: | 报告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句容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10-19 | 公开日期: | 2020-10-19 |
文件编号: | 句财监[2020]13号 | 文件下载: | |
信息名称: | 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资金检查报告 | ||
内容概述: |
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全省会计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苏财监〔2020〕22号)和《关于印发句容市财政局2020年度财政监督计划的通知》(句财监(2020)1号)文件安排,我局检查组从2020年9月21日起对你单位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时间、方法和内容
按照《会计法》、《江苏省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指标的通知》(苏财工贸【2018】419号)等文件精神,我局检查组于2020年9月21日对你单位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本次检查时我们依据苏财工贸【2018】419号文件及项目申报资料规定的财政资金使用范围,采取了询问相关人员、检查会计凭证等方法,对贵单位财政资金的收入、支出情况进行检查。
二、基本情况及评价
句容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2018年度第二批省级工业和信息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项目为“星级上云企业”,主要实施内容为:IT基础设施上云、基础业务上云、信息技术服务上云等。
上述改造项目于2018年度申报项目时已实施完成,经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评定为2018年度“三星级”上云企业,上云总投入15万元。
公司于2019年收到财政补助资金6.04万元,并进行了恰当的账务处理。公司收到项目资金用于补助及支付以下费用:
1、支付中国电信5月份网络服务费,含税价2.69万元;
2、支付中国电信6月份网络服务费,含税价2.64万元;
3、支付中国电信7月份网络服务费,含税价2.63万元。
三、存在问题
经检查发现贵单位财务核算中存在以下问题:
公司财务实行了会计电算化,2019年度总账、明细账、日记账等账簿未打印装订成册,进行保管。
二、整改建议
根据《会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各单位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用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帐簿必须连续编号,经审核无误后装订成册,并由记帐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或者盖章。
建议你单位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度,定期打印会计账簿,妥善保管。
句容市财政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