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14491234/2020-00023 | 体裁分类: | 决定 |
主题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句容市财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6-22 | 公开日期: | 2020-06-22 |
文件编号: | 句财采购〔2020〕11号 | 文件下载: | |
信息名称: |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决定书 | ||
内容概述: |
南京浩宇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南京浩宇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6号4幢
二、基本情况
本局于2020年4月29日收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关于提请对“句容市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波诊断仪”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的函》,反映南京浩宇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技术参数响应不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六十五条的规定,本局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并进行了调查,现已调查终结。
三、调查情况
2020年3月18日,交易中心发布了“句容市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色超声波诊断仪”项目(JRZC-(2020)公字第0009号)的采购公告,并于2020年4月8日组织开评标,共有4家供应商参与投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第一名南京浩宇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宇公司)得分85.9分,第二名南京富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得分81.86分,第三名上海均致实业有限公司得分72.21分,采购人确定第一名南京浩宇科学仪器有限公司为中标供应商。
2020年4月14日,南京富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向交易中心提出质疑,交易中心要求浩宇公司对质疑事项进行说明,并于2020年4月20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对项目进行复核,复核结论:
1.招标文件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第2.4.1条要求为“输出:DVI,HDMI,USB,Lan”,第2.4.2条要求为“输出:HDMI,DVI,USB,DVD,Lan”,这两项参数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浩宇公司的《答疑文件》,浩宇公司所投产品需通过扩展配件实现所有接口类型的输入和输出功能,原评标委员会认为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浩宇公司在其《技术参数对照表》中响应为“输入:DVI,HDMI,USB,Lan”和“输出:HDMI,DVI,USB,DVD,Lan”,皆应答为“无偏离”。原评标委员会认为浩宇公司这两项参数响应不实。
2.主要规格及系统概述第2.6.4条要求为“内置固态硬盘≥128GB”,此项参数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根据浩宇公司的《答疑文件》,存储为8GB内存,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浩宇公司在其《技术参数对照表》中响应为“内置固态硬盘≥128GB”,应答为“无偏离”。原评标委员会认为浩宇公司此项参数响应不实。
根据浩宇公司回复查明,浩宇公司其投标产品的3项具体参数为需通过扩展配件实现所有接口类型的输入和输出功能及存储为8GB内存,与投标响应参数不相符,存在负偏离,违反招标文件关于“投标实际参数”一栏必须详细填写投标产品的具体参数,并应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参数一一响应的要求,其该行为属于投标实际参数响应不实。另外,投标产品电子线阵和TGL调节2项实际投标参数与招标文件要求参数存在负偏离。依据招标文件评分标准,扣除浩宇公司5项负偏离相应得分,中标候选人顺序发生变化,影响中标结果,出现了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如下:该招标采购项目应予废标。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60日内依法向句容市人民政府或镇江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句容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