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状分析:
1.劳动和经济负担较重。由于青壮年大多外出打工,加大了老年人的劳动负担,七八十岁的老人还需要以劳动谋生,甚至还要帮助子女抚养下一代。
2.缺乏幸福感,孤独无助。对于在外打拼的年轻人,迫于就业和收入等因素影响,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时间较少,老年人时常感到孤独无助。
3.隔代教育导致心理负担过重。除了日常劳作的体力压力,年老体衰的病痛压力,对孙辈的生活照顾和教育压力也成为部分老年人的困扰。
4.部分农村老人的身体状况令人担忧。伴随年龄增长,身体机能衰退,患病率随之上升,对于家庭贫困的老人农村医保待遇并不能让他们安心医治。
意见建议:
1.强化家庭养老服务支撑作用。推动普遍建立家庭养老服务支持政策,鼓励引导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和承担照料责任,提高农村老年人口赡养率。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制定完善家庭适老化建设标准及规范,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提供支持。打造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覆盖面,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探访、生活照料、助餐助洁、紧急救援等服务。
2.优化调整养老机构功能结构。引导社会力量重点建设面向农村的养老机构,适度建设面向中高收入家庭的养老机构,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需求。引导和支持养老机构发挥专业优势,为老年人提供居家期上门、稳定期生活照料、康复期护理、安宁疗护一体化的全周期养老服务。推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转型升级为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拓展居家上门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康复护理、职业培训等功能。在农村因地制宜建设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互助性老年活动站等农村养老服务设施。
3.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动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服务规范签订合作协议。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改扩建农村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支持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病床和养老床位,扩大医养结合服务供给。
4.加强养老服务人力资源队伍建设。引导有条件的职业院校积极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提升养老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加强养老类师资队伍建设,探索职业院校与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在人才培养、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合作模式。
5.推动城乡养老服务更加均衡。加强农村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康养资源下沉,引导未来社区、未来乡村更加关注“一老一小”问题。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广“农村老年公寓+养老服务”、老少同楼等模式,支持农村地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发展养老服务设施,探索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满足农村老年人离家不离村,就近就便得到养老服务的需求。
现状分析: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老龄化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我国是一个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国家,但目前家庭小型化,空巢家庭和独居老人增加,家庭赡养功能逐渐弱化,家庭养老模式逐渐势微。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60岁及以上人口2673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8.9%,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20056万人,占全国人口的14.2%,中国正加速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
经过多年建设发展,我国初步建成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国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很有成果,但是农村养老服务存在一些问题: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养老服务供给资源不平衡,目前多以提供日常生活服务为主,缺少专业化的精神文化服务;养老服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且专业人才短缺;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不足。面临的问题如下:
一、农村养老机构硬件条件需要改善。农村养老机构规模普遍较小,不能形成规模效应,影响了“自我造血”和做大做强。
二、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由于农村养老机构的单位性质和经费来源不够明确,工作人员待遇偏低,所以难以吸引有专业管理和护理知识的高层次人才。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大都来自农村,文化程度较低,存在管理不规范、服务粗放的问题。
三、服务内容明显滞后。多数养老机构服务项目少,一般只能满足老人吃、住、照料的生存需要,不能满足老人们文化娱乐、医疗保健等多方面需要,难以提升老人的生活质量,对老人缺少吸引力。
几点建议:
1、强化基层政府的责任意识。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政府义不容辞。建议将政府发展养老等社会福利事业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增加刚性指标。同时,认真落实有关优惠政策,坚决消除“中梗阻”现象。
2、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加快农村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关键在人。建议明确农村养老机构事业单位性质,提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待遇,并出台相关激励政策,吸引高层次管理、护理人才,扩大养老产业从业人员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实行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持证上岗,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职业化、专业化。
3、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议进一步细化优惠政策,在建设用地、财政、税费、金融、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鼓励社会力量采取独资、合资、民办公助等形式创办养老服务机构,支持社会力量以合资、入股、购买等形式参与公有养老机构的改建和扩建。根据农村养老需求,设置与农村养老需求相匹配的养老规模。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养老模式,把工作重点放在高龄、身体残疾、有重病的“老弱”人群上。不但锦上添花,更要雪中送炭,尊重老年人及家庭的选择,创造良好的养老环境和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增加农村养老服务的吸引力。
4、构建经费保障体系。建议将养老服务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稳定、持续的财力支撑,并随财政增长作相应调整。
5、整合养老服务资源。建议整合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相关资源,将农村养老机构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农村医疗大病救助体系,鼓励有条件的职业教育机构设立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学和老年产品开发等专业,为养老事业培养专业人才。对老年人的关心,也是对每一个人未来的关注。完善社区养老文体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生活。农村养老服务的设置,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从生活照顾,到精神慰藉,再到终极关怀,消除老年人的后顾之忧,老年人才会放心选择农村养老服务。建立专业人员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同时要发挥老年人的作用,把部分有能力的老年人吸收到队伍中来,发挥余热,实现老有所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