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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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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局、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会、所):

“共筑满意消费”是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的2025年消费维权年主题。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落实中消协年主题精神,全面展示一年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举措、新成效,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消费维权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增强消费意愿、激发市场活力。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2025年“共筑满意消费”维权年主题,坚持目标导向,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打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坚持需求导向,推动消费供给提质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坚持问题导向,推动消费提质升级,着力解决消费者“急难愁盼”的问题,疏通影响消费信心的难点、堵点,让消费者敢消费、能消费、愿消费,消费过程更加安全放心、便捷舒心,从而实现提振信心、促进消费的目标。

二、组织领导

    市市场监管局成立2025年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沈雪琦任组长,局党委委员、黄梅分局局长王秀安任副组长,局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消费者协会会长汤晓东任办公室主任。各分局及分会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3•15活动的组织领导。

    三、活动内容

(一)发布消费维权重点工作成果,倡导社会共治。向社会发布2024年度消费维权重点工作成果,宣传打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等,充分展现市场监管部门的工作亮点和成效;制定工作方案,部署全年消费维权重点任务。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开展宣传,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同时,合理利用企业宣传栏、自有显示屏等设施设备,在主要宣传载体、消费场所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海报,加大年主题宣传力度。

(二)积极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要加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和行业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对涉及消费领域常见的基础性法律、法规、规定和健康知识要有针对性的传授或解读。通过教育宣传,引导科学消费、正当维权。

(三)加快完善消费维权部门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消费维权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推进完善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实现多部门维权信息共享、维权难点问题共商、重大消费纠纷联合调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同共治,切实保障消费者安全、放心、舒心消费;充分发挥经营者和行业组织作用,将消费维权要求纳入经营主体和行业组织工作体系,扩大“消费维权站点”在消费领域的覆盖面,督促引导行业规范、企业自律,及时把消费纠纷和解在源头,不断优化供给,提升竞争力。

(四)加大消费维权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重点针对预付卡、房地产、教育培训、网络购物等民生关切消费领域侵权行为,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督促和引导各类市场主体自觉遵循诚实守信;规范推进投诉信息和监督评价信息公示工作,鼓励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监督。

(五)强化市场秩序监管。以“共筑满意消费”为主要切入点,着力推进破解当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扎实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整治提升,重点治理房地产、家居装饰、教育培训、预付费消费、假冒伪劣、虚假宣传、不平等合同等行为发生,营造更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共筑满意消费,夯实扩大内需战略基点。

(六)共促消费环境优化。鼓励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起重点民生领域放心消费倡议,强化标准引领、信用激励、金融赋能,推动经营者诚信承诺、对标提升;提升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的覆盖面和承诺兑现率;培育“名城福地、镇江好礼(产品)”,支持镇江产品参与“长三角特色伴手礼评选”活动;引导企业丰富消费场景,展开多渠道合作,扩大品牌影响。支持企业消费教育体验馆(服务站)建设,引导企业利用自有资源的改造升级,提高消费教育的受众面。加强消费引导,激发消费意愿,继续培育一批消费教育示范点。

(七)积极发挥消协组织的平台作用。要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平台优势,充分行使《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能,强化消费者投诉处置,加大维权力度,为消费者解忧,为经营者献策,为各部门精准监管提供线索。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充分认识开展“3•15”年主题活动,既是拉动消费、扩大内需的需要,也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高消费者生活品质、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经济发展和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按照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安排可行的宣传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舆情监测,及时稳妥处置。要强化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主动发现和重视广大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有效处置舆情事件。对反映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稳妥做好相关处置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畅通维权渠道,依法依规处置。要畅通全国12315平台等维权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解答消费者咨询,依法高效解决消费者诉求,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提高消费者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强化舆论引导,传递正面能量。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沟通、协调与合作,紧贴消费维权主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浓厚全社会普遍关注和重视消费维权的舆论氛围。

(五)强化值守备勤,提高应急水平。要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受理12315系统投诉、举报和咨询的流转处理。315日当天值守备勤时间从9:0018:00,中午不休息(如有特殊要求,另行通知)。各分局请于31211时前将“值守备勤负责人员情况”报市局消保科。“3•15”活动期间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咨询,均需于322日前办理结束。

各分局要认真总结活动成果,于2025320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7265315

附件:2025年消费维权宣传口号

句容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句容市消费者协会

                        

202534

附件

2025年消费维权宣传口号

1.共创放心环境共筑满意消费

2.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3.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4.共筑满意消费共享品质生活

5.树立科学消费理念, 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6.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合力,提高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效能

7.推动维权共治格局,持续优化消费环境

8.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共创和谐消费放心环境

9.经营者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责任人

10.有效化解消费纠纷,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11.诚实守信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12.以人为本,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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