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管委会)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严格监管执法,进一步压实烟花爆竹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风险意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按照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的函》(应急危化二〔2022〕10号)和《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下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苏应急函〔2022〕152号)工作部署,对全市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开展安全检查,现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检查时间
2022年10月至11月底。
二、 检查内容
(一)批发企业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仓库“四防”设施达标情况;
3.仓储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4.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整治情况;
5.产品流向信息化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二)零售店(点)
1.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情况;
2.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3.“下店上宅”、超量储存等问题整治情况;
4.销售超标违禁及“假大空”产品问题整治情况;
具体主要排查内容见附件1、附件2。
三、检查形式
本次检查采取经营单位自查、各综合行政执法局(安监办、站)全覆盖检查及市应急管理局抽查三个阶段开展。
四、工作安排
(一)经营单位自查
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对照相应隐患排查表开展一次全面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检查隐患问题清单、隐患问题整改台账和安全承诺)制度。(完成时间:10月15日前)
(二)应急部门执法检查
各镇(街道、管委会)综合执法局(安监办、站)要实现辖区内全覆盖安全执法检查并填写零售店安全检查表(附件2)报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市应急管理局按要求将各镇(街道、管委会)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并反馈被检查单位。即日起,市应急管理局将组织常态化抽查。同时,将联合市公安局等部门对相关烟花爆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镇、街道、管委会进行排查,查处异地经营、无证经营和销售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行为(完成时间:11月5日前)。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管委会)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结合实际,细化制定本地区的安全检查工作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统筹推进本地区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经营单位认真对表开展自查,落实“一清单、一台账、一承诺”制度,完成对经营单位执法检查全覆盖的要求。
(二)强化隐患整改。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建立隐患问题清单,强化安全隐患整改跟踪督办,一般隐患责令限期或者立即整改,重大隐患责令停止经营,重大隐患交由市安委办跟踪督办,逐条逐项确保所有问题闭环整改到位。10月18日前,批发企业完成自查网题隐患录入(企业登录网址:http://www.yhbzxt.com,系统使用咨询电话:400-690-8080);11月15日前,企业录入自查和检查查出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应急管理部门登录网址:http://www.yhbzlx.mem.gov.cn/lhdlxjk-aj)。
(三)强化执法处罚。各镇(街道、管委会)要严格执法,做到敢执法、会执法、严执法,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罚、顶格处罚。要强化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产品的追踪溯源,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地区和单位协同查处。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强化行刑衔接,会同刑事司法机关对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镇(街道、管委会)要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对接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本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店全覆盖检查过程中相关安全问题隐患信息(附件2),确保市应急局在规定时限内能将相关安全问题隐患及时、准确录入系统。
(联系人及电话:孙文豪,17826679356 )
附件: 1.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2.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
句容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0月14日
抄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树锋,句容市安委办
附件1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
序号 |
主要排查内容 |
1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否落实,重点检查仓库保管守卫、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负责人值班带班、产品买卖合同、安全教育培训等台账。 |
2 |
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仓库保管员、守护员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3 |
仓库区、行政区、展览区是否分区设置,围墙是否完整。 |
4 |
库房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
5 |
超过500㎡的库房是否防火分区,防火墙是否符合GB50161要求。 |
6 |
库房的防爆、防火、防雷设施是否符合 GB50161要求。 |
7 |
库房是否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定员、定量、定级标识,储存药量是否超过核定储量。 |
8 |
是否建设并有效使用安全监控系统。 |
9 |
是否私自搭建临时建(构)筑物用于储存。 |
10 |
企业是否每日组织开展日常安全检查,保管人员是否定期对储存仓库及储存物品进行安全检查,是否每天对库房内温、湿度进行检测记录。 |
11 |
是否超许可范围经营,是否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是否购进或者储存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 |
12 |
是否按规定对零售经营者提供了配送服务,是否有零售经营者自行到仓库提取产品。 |
13 |
库房内产品的码放是否符合 GB50161和 GB11652要求。 |
14 |
是否将危险等级高产品储存在危险等级低的库房,库房是否储存不属于烟花爆竹的危险物品。 |
15 |
产品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并录入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 |
附件2 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检查表
被检查单位名称:所属镇(街道、管委会): 检查时间:2022年月日
序号 |
检查项 |
检查情况描述 |
是否现场 立即整改 |
是否责令限期整改 |
责令整改时限 |
限期整改复查情况 |
备注 |
1 |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是否悬挂在醒目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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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主要负责人是否考核合格,销售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 |
此条主要负责人未取证则涉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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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零售场所的安全条件是否符合AQ4128规定。(100米范围内无易燃易爆和人员密集等敏感场所;50米范围内无其它烟花爆竹零售点) |
如零售店存在使用明火则涉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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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同一地基起算同一建筑) |
“前店后宅、下店上宅”均涉重大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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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零售场所是否张贴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需张贴“严禁烟火”“易燃易爆”和“80米范围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是否配备符合要求的消防器材。 |
需配备2具在有效期内的5kg干粉灭火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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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存放产品数量是否超过许可证载明限量,产品码放是否整齐、稳定且高度不超过2m。 |
是否超量储存结合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的箱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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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销售产品的外包装箱上是否粘贴流向登记标识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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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销售冒牌、超标违禁及“假大空”等违规产品或专业燃放类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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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在许可证载明的区域外储存烟花爆竹产品。 |
此条涉异地经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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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是否在零售场所内铺设床铺,是否在店门外随意摆放烟花爆竹。 |
检查人员签名: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
2022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