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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句容市“家校合作共育”先进学校评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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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句容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句容市中小学幼儿园家校合作共育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句教发〔2019〕28号),自2019年5月起,全市共有67所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了“家校合作共育”工作,为总结“落地式家长学校”工作经验,进一步推动我市的家校共育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句容市“家校合作共育”先进学校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

二、申报办法

1.申报学校根据《句容市“家校合作共育”先进学校评选细则》(附件1)进行自评,填写申报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对照评选细则准备电子材料。

2.申报学校将申报材料和台账资料电子稿打成压缩包,以“学校名称”命名,于12月20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由于申报学校较多,每校材料不得超过300M。

联系人:周华红,电子邮箱:105535500@qq.com,电话:87310519。

三、评选形式

1.材料评审与现场考察相结合。句容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团队对参评学校报送的参评材料进行评审,再以随机抽查方式,对参评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考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家校共育工作的实际成效。

2.经综合评定,确定申报学校的30%为“家校共育工作”先进学校,获评镇江市“家校共育工作”试点先进学校的,直接认定为句容市“家校共育工作”先进学校。

3.本次评审由教师发展中心具体负责。

附件:1.句容市“家校合作共育”先进学校评选细则

2.句容市“家校合作共育”先进学校申报表

3.句容市“家校合作共育”先进学校申报汇总表

句容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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