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句容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编制目的是什么?
答:为规范全市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 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事故,及时有效地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 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护生 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制定本预案。
2、该预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答:本预案适用于句容市行政区域内下列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
(1)一般(Ⅳ级)及以上等级的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我市各镇级地方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应急处 置能力,或跨镇级(街道、管委会)行政区域、跨多个领域(行 业和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
(3)需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处置的生 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的分级:
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者 100 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事故。
重大事故(Ⅱ级):造成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者 50 人以上、10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事故。
较大事故(Ⅲ级):造成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含失踪), 或者 30 人以上、50 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事故。
一般事故(Ⅳ级):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 或者 1000 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 含本数,“ 以下” 不含本数。
3、工作原则有哪些?
答:一是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社会危害。二是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各镇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及市有关部门、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相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三是属地为主,分级响应。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 导和指挥以事发地镇级人民政府(街道、管委会)为主,其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市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做好指导和协调,必要时由市政府或市安委会直接组织指挥。四是科学决策,依法处置。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 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五是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 “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加强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新常态下的应急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