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蜀镇人民政府、宝华镇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句容市312国道沿线物流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第十七届人民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句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句容市312国道沿线物流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巩固2020年宝华镇境内物流行业综合整治工作成果,解决当前物流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物流行业安全、规范、健康发展水平,决定开展句容市312国道沿线物流行业综合整治,并制定本方案。
一、综合整治目标
以清理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危险货物、消除火灾隐患、规范物流车辆行驶秩序为重点,以地方产业规划为先导,严把产业准入门槛,以清理一批不符合产业镇域规划和安全监管经营管理混乱的企业;规范一批符合产业规划和政策,具备经营条件但证照不齐全的企业;提升一批证照齐全依法经营的企业为目标,严格规范物流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改善物流市场环境,建立良好的物流市场秩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消除物流行业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
二、综合整治范围
句容市312国道沿线物流园、物流仓储企业、货运站(场)。
三、综合整治重点
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和《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5〕13号)文件精神,依法对312国道沿线违法违规物流园、企业进行综合整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相关证照和审批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无证、无照和异址经营、运输、储存等行为;
2.各类建筑、设施、设备、生产经营等环节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的要求,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
3.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物品堆垛、吊运等危险环节是否采取安全措施;
4.危险物品的运输、经营、储存等环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6.是否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7.是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8.是否全部安装视频监控和车辆称重系统,接受运营监管;
9.是否存在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等情况;
10.是否具备环保手续,是否存在环境被污染情况。
四、综合整治措施
1. 高度重视,成立专班。为有序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成立市级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宝华镇、下蜀镇、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市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由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交通部门牵头,各部门积极配合,以“管疏结合”为目标,开展物流园综合整治和大货车通行分流工作,按照《312国道宁镇段公安、交通联合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开展治超行动,多管齐下,综合施策,通过一年时间共同努力,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示范路”。
2. “人防+技防”,双线融合。一是加强联合执法,强化源头监管。制定覆盖312国道句容段全域的治超流动执法检查方案,开展辖区货运源头单位的核查,督促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建立货运运单制度,通过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加强监管。二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治超非现场执法。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对312国道句容段沿线物流园区进出大货车进行限重限时管理,在312国道宝华段南京往镇江方向选择适合位置建设不停车检测系统和治超站点(执法场所),同时在338省道和疏港大道交汇处南侧(疏港桥北端)建设不停车检测系统,形成闭环管理。
3. 排查道路,货车分流。通过对312国道周边路网系统进行排查梳理,路段货车可由G312国道辅道经S002省道向南或向北分流、或由G312国道辅道经X103句蜀路向南分流、或由G312国道辅道经X104疏港公路向北往S338省道分流。
五、综合整治步骤
1. 宣传发动阶段(2025年4月5日前)
以《一封信》、发布公告、流动宣传车等方式,通过报纸电视媒体宣传物流管理政策法规,营造物流行业综合治理舆论氛围。
2. 自查自纠、摸底调查阶段(2025年4月5日-4月15日)
自查自纠:规范经营的物流园、物流企业要根据自身实际,立即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并按要求进行整改,建立行业规范制度,并切实有效运行。退出园区企业必须妥善解除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停止一切经营服务行为,腾空仓储物品,按期完成搬迁退出。
摸底调查: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交通运输局、发改委、公安局、消防救援局、市场监管局、数据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税务局、工信局、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信访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宝华镇、下蜀镇政府对物流园和物流仓储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期整改。
3.集中整治阶段(2025年4月16日-5月31日)。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对物流园和物流仓储企业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要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按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者未按期完成整改的企业,将依法进行查处、取缔和关闭。对不按期腾退的企业依法强制关闭,对阻扰干涉妨碍执行公务,攻击公务人员身体行为,性质恶劣、造成重大影响并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总结提高阶段(2025年6月1日-6月30日)。
进一步完善物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禁限运物品清单制度,出台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建立违规委托处罚警示制度,严格货物安全检查制度,建立物流信息记录制度,完善违法犯罪举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等,积极探索新思路,研究建立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5.巩固成果阶段(2025年7月1日-12月31日)
属地政府和各部门要适时组织对综合整治开展情况“回头看”,建立联动机制,通过一年时间不断巩固综合整治效果,确保各类问题整改到位。持续保持312国道句容段安全保畅良好态势。
六、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1.宝华镇、下蜀镇人民政府:作为综合整治主体责任,按要求规范开展综合整治工作。紧紧围绕综合整治重点任务,深入分析物流行业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综合整治措施,明确具体责任,列出工作进度表,确保综合整治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负责工作专班的后勤保障工作。
2.交通运输局:牵头各部门做好此次综合整治工作;依法承担物流行业道路运输市场安全监管责任,依据道路货物运输有关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实施监督管理。
3.发改委:加强对物流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布局的引导,并承担行业管理职责。
4.宣传部(网信办):做好此次综合整治的宣传发动和舆情引导工作。
5.公安局:依法监督、检查、指导物流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负责园区内危险化学品等运输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依法查处利用物流渠道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监督检查、指导物流领域贯彻落实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协调处置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事故)。依法对物流企业货运车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将312国道沿线物流行业专项整治和312国道句容段大货车分流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严格落实货车管控、引导分流和治违、治堵等工作措施,加大312国道句容段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
6.消防救援局:对物流企业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管,加大对消防措施不力,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规范行为的查处力度。
7.市场监管局:依法参与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依法对特种设备及作业人员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8.数据局:对综合整治范围内申请设立物流及配套服务项目登记的企业,自受理之日起启动核查,并于当日书面提请综合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启动会商机制,后依法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
9.商务局: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非法加油车和物流企业违规自备加油设施的整治。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流通企业改革,推动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10.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法查处物流企业违法用地情况。
11.住建局:指导物流企业建筑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承担消防验收工作。负责对相关建筑市场、工程质量安全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立案的查处。
12.税务局:依法检查物流企业依法缴税情况。
13.工信局:负责物流园区信息化建设,深化信息化与安全生产业务相融合,推动现代物流发展。
14.城管局:依法查处物流企业的违法建设;指导宝华镇、下蜀镇对物流企业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予以查处。
15.生态环境局:依法审核物流企业环保手续是否完备,对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16.应急管理局:依法对物流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
17.信访局:妥善协调处理好整治过程中产生的信访事件。
18.财政局:做好此次综合整治的经费保障工作。
19.供电公司:依法检查物流企业用电安全。
七、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属地、市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物流行业综合整治行动的重要性,认真安排、精心组织,细化工作措施,将任务落实到单位,责任落实到个人。工作专班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监督及有关协调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全力抓好工作落实。
2. 齐抓共管,密切配合。此次物流行业综合治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属地、市各有关部门要认清责任,强化协作,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情况,共同研究对策,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共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确保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 强化宣传,把握导向。要充分运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和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和隐患排查情况,加强反面典型案例的曝光,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和引导,教育引导广大物流企业的员工增强法治和安全意识。
4. 建章立制,长效管理。针对物流行业综合整治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属地要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要建立责任清单,避免发生“甩包袱、推责任”现象,进一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监管措施,建立长期动态监管机制,有效规范物流企业经营活动和市场秩序,保障物流市场安全运行,促进物流行业繁荣发展。
附件:关于成立句容市312国道沿线物流行业综合整治
工作专班的通知
附件:
关于成立句容市312国道沿线物流行业
综合整治工作专班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成立句容市312国道沿线物流行业综合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束克之 市委副书记、市长
常务副组长:贡月明 副市长
副 组 长:张 晶 市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党组书记、 主任、外事办主任
侯 伟 下蜀镇镇长、四级调研员
孔凡峰 宝华镇镇长
彭长江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杨 健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卞为民 市公安局政委
巫维国 市财政局局长、国资办主任
潘 云 市发改委主任
贾良明 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丁邦元 市住建局局长
沈雪琦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黄国栋 镇江市句容生态环境局局长
金 宇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罗 荣 市城管局局长
杨世祥 市信访局局长
毛海洋 市商务局局长
许能祥 市数据局局长、政务服务管理办主任
袁 镇 市税务局局长
徐小明 市工信局局长
徐雪春 市消防救援局局长
张聂鹏 市供电公司总经理
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指导综合整治工作。下设办公室和4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宝华镇政府,由孔凡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整治工作开展期间各组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分管领导带队,抽调精干得力人员组成工作班子,进驻属地政府集中办公。
宣传动员组:组 长 谢志春
副组长 王 媛
安全保卫组:组 长 邵兴林
副组长 袁 飞
信访维稳组:组 长 王晓飞
副组长 张远云
综合整治组:组 长 章丽明
副组长 范迎春
综合整治组下设七个片区组:
一片区组长:公安局章丽明,副组长:宝华镇巫建林,负责范围:G312(宝华大道至宏远路段)两侧物流仓储园区,仙林汽配城、东发物流、青松仓储、腾龙电子、佩森五金等;
二片区组长:交通运输局范迎春,副组长:宝华镇卢力,负责范围:G312(南京交界至宝华大道段)两侧整治工作,华政物流、源泉物流、盛世太平停车场等;
三片区组长:应急管理局刘功华,副组长:宝华镇文超,负责范围:G312(宏远路至玉兰加油站段)南侧物流仓储园区,老董停车场、可一物流、三和物流等;
四片区组长:城管局赵文超,副组长:宝华镇任凌云,负责范围:宏远路以东物流仓储园区,中友建设、永成顺物流、赢成顺物流、三志物流、燕安物流、普捷物流等;
五片区组长:市场监管局陶显忠,副组长:宝华镇陈平,负责范围:G312(宏远路至玉兰加油站段)北侧及宏远路以西物流仓储园区,志宏物流、易捷物流、跃龙汽车、时光物流等;
六片区组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王洪,副组长:宝华镇王超,负责范围:G312(玉兰加油站至下蜀镇交界处)两侧物流仓储园区,坤瑞仓储、南京大学出版社、和园园林、中宝物流等;
七片区组长:交通运输局徐富祥,副组长:下蜀镇冯正平,负责范围:G312(下蜀镇范围内)两侧物流企业。
后期如有人事变动,由继续履行相应职责的同志负责相关工作,并报工作专班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该工作专班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成立,至312国道沿线物流行业综合整治工作结束后自动撤销。